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深圳新星: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10-19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
施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
了相关资料后,对大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我们已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与相关人员
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认为大股东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
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
讨论、表决。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志伟、贺志勇、宋顺方
                                               2021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