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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华集团: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4-2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集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吉华集团本次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8 号)核准,吉华集团于 2017 年 6 月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17.2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2,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3,248.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6 月 10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428 号《验资报
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投入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      其中:      其中: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资        建设投资    流动资金     资金
年产 11250 吨高性能分散染料、
7500 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
染料、11250 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    66,840.00   62,598.00   4,266.00    46,840.00
接系列染料、10000 吨活性系列染
料项目
年产 3000 吨 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   12,000.00   10,990.00   1,010.00    12,000.00

                                        1
项目
年产 2 万吨 H-酸(二期)生产线
                                      30,818.00    27,158.00           3,660.00      26,318.00
技改项目
年产 3 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
                                      32,108.00    29,064.90           3,043.10      28,090.24
造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0           -                -         50,000.00
合计                                  191,766.00   129,810.90          11,979.10    163,248.24

       2018年11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原在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3万吨活性染
 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中的280,902,400.00元募集资金调整用于杭州吉华江东化
 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相关政策要求,
 以及国内外市场环境和需求发生变化,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原项目“年产11250吨
 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
 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和“年产2万吨H-酸(二期)生产
 线技改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
 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
 化。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已       累计投入金额与承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年产 3000 吨 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          12,000.00             -               12,000.00
年产 10 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
                                             28,090.24         14,154.20           13,936.04
术改造项目
年产 11250 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 吨高
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 吨高溶
                                             46,840.00         10,868.41           35,971.59
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 吨活性系
列染料项目(项目终止)
年产 2 万吨 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
                                             26,318.00             -               26,318.00
(项目终止)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0         50,000.00
                 合计                        163,248.24        75,022.61           88,225.63


                                             2
    注:2019 年度公司终止“年产 11250 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 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

系列染料、11250 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 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和“年产

2 万吨 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资金和结余募集资金

及利息共计 66,852.20 万元,公司将上述资金连同终止后产生的利息收益 2,551.75 万元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2019 年度转出 35,400.00 万元,2020 年度已转出 33,940.00 万元,

剩余 63.95 万元尚未转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
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
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
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
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投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
司的长远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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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吉华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吉华集团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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