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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泉峰汽车: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11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0-043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
知已于 2020 年 6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对《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45
万股。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155.69 万股调整为 153.24 万股。授予
的激励对象人数不变,仍为 39 人。除调整授予数量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
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
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6 月 10
日,向 3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3.24 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8.14 元/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4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