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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泉峰汽车: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2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
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
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文亚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
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目前杨文亚先生暂未取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
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
书任职资格考试。
     同意聘任杨文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预计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
为目的,以保护公司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相
关管理制度,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
务,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伟、冯辕、张逸民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022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