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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更正后)2021-10-22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十月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承立新                             周洪亮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国华                             鲁晓冬




               _______________

                     仇如愚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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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4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8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1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1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1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14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7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7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7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 19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0
       律师声明 ......................................................................................................................... 21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22
       验资机构声明 ................................................................................................................. 23
第五节 备查文件 ................................................................................................................... 24
       一、备查文件 ................................................................................................................. 24
       二、查询地点 ................................................................................................................. 24
       三、查询时间 ................................................................................................................. 24
       四、信息披露网址 ......................................................................................................... 2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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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报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指
书                                 告书》
恒润股份、公司、发行
                              指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人、上市公司
济宁城投                      指   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天风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验资机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
主承销商验资机构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
                              指
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1 年 1 月
定价基准日                    指
                                   27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
 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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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本总额:264,992,000 股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周庄镇欧洲工业园 A 区

     成立时间:2003 年 7 月 30 日

     上市时间:2017 年 5 月 5 日

     股票简称:恒润股份

     股票代码:603985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锻件、不锈钢法兰盘、碳钢法兰盘、机械零部件;
金属材料的研究、开发;铝合金、镁合金产品的研发、生产;道路普通货物运
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1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决
议已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告。

     2021 年 2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修订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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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的议案。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告。

     2021 年 3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修订版)》、《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3 月 6 日公告。

     2021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其承诺事项(修订稿)
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告。

     2021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减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
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其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公告。

     2021 年 7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减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
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其承诺事项(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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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三)>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告。

     2021 年 7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减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的
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其承诺事项(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四)>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告。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程序及其他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2021 年 8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的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 年 8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2739 号核准批复。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缴款和验资情况

     2021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城投”)发送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济宁城投将
认购资金划至主承销商指定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1 年 9 月 30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到账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申购资金的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21]第 2-10026 号),确认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9 时止,天风证
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1,473,695,275.08 元。

     2021 年 9 月 30 日,天风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余额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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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10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阴市恒
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H10278 号),确认本
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根据该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473,695,275.08 元,发行费用(不含税)19,299,515.1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1,454,395,759.94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74,129,541.00 元,增加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1,380,266,218.94 元。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登记办理情况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本次非公开发行
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74,129,541 股。

     公司在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预登记手续后,新增股份将于登记到账后正
式列入发行人的股东名册。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向济宁城投启动发行。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济宁城投,济宁城投以现金认购本次发
行的股份。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6.2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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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021 年 6 月 22 日,发行人实施完毕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发放现金
股利 4 元,每 10 股转增股份 3 股。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上
述权益分派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26.24 元/股调整为 19.88
元/股。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74,129,541 股,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且不超过中国证监会批文核准数量。

     (六)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济宁城投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
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
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
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1,473,695,275.08 元,公司在扣除发行
费用后拟用于年产 5 万吨 12MW 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年
产 4,000 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年产 10 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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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666743644W

     成立日期:2007 年 09 月 25 日

     注册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 35 号

     注册资本:584,732.175714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春光

     通讯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 35 号

     联系电话:0537-2770366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土地一级开发整
治;建设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不动产租赁;物业管理;贸易代理;商业综合
体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济宁城投持有公司 18,549,440 股股票,占本次非
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7%,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 5%以上,为公司关联
方。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之外,济宁城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最近一年
不存在关联交易,亦不存在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签署但尚未履行的协议、合同。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暂无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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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济宁城投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
    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

         (六)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启动前对
    发行对象开展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发行对象按照相关法规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结果如下:
     发行对象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          风险等级是否匹配   是否已进行产品风险警示
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
                                 专业投资者 III                是                    不适用
        公司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承立新

         联系人:顾学俭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周庄镇欧洲工业园 A 区

         联系电话:0510-86238832

         联系传真:0510-8012115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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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余磊

     保荐代表人:李林强、曹再华

     项目协办人:李辉

     项目组成员:朱雨晨、黄思然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大厦 A 座 36 层

     联系电话:027-87610023

     联系传真:027-87610005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功耘

     经办律师:沈诚、任远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联系电话:021-62638333

     联系传真:021-62638222

     (五)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人员:诸旭敏、邹红燕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8 号综合体 B4 栋 2 单元 17、18 层

     联系电话:025-85153722

     联系传真:025-83309819

     (六)验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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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主承销商验资机构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胡咏华

     经办人员:陈雅婷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联系电话:010-82337890

     联系传真:010-82327668

     2、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人员:邹红燕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 8 号综合体 B4 栋 2 单元 17、18 层

     联系电话:025-85153722

     联系传真:025-8330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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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持股总数                  其中:有限售条件     质押股份数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量(股)
    承立新          境内自然人    76,847,680      29.00%                    -   32,400,000

    周洪亮          境内自然人    23,719,280       8.95%                    -   12,870,000

济宁城投控股集团
                     国有法人     18,549,440       7.00%                    -               -
    有限公司
佳润国际投资有限
                     境外法人      9,331,010       3.52%                    -               -
      公司
智拓集团(香港)
                     境外法人      7,287,280       2.75%                    -               -
网路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一中欧价
                        其他       3,560,600       1.34%                    -               -
值智选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一交银施
                        其他       3,478,745       1.31%                    -               -
罗德趋势优先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境外法人      3,246,018       1.22%                    -               -
      公司
    陆耀娟          境内自然人     2,860,090       1.08%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
                        其他       2,703,585       1.02%                    -               -
    四组合
             合计                151,583,728     57.20%                     -   45,270,00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模拟计算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
                                 持股总数                  其中:有限售条件     质押股份数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量(股)
济宁城投控股集团
                     国有法人     92,678,981      27.33%          74,129,541                -
    有限公司

    承立新          境内自然人    76,847,680      22.66%                    -   32,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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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总数                 其中:有限售条件     质押股份数
  股东名称/姓名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量(股)

     周洪亮          境内自然人    23,719,280       6.99%                    -   12,870,000

佳润国际投资有限
                      境外法人      9,331,010       2.75%                    -               -
      公司
智拓集团(香港)
                      境外法人      7,287,280       2.15%                    -               -
网路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一中欧价
                         其他       3,560,600       1.05%                    -               -
值智选回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一交银施
                         其他       3,478,745       1.03%                    -               -
罗德趋势优先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境外法人      3,246,018       0.96%                    -               -
      公司
    陆耀娟           境内自然人     2,860,090       0.84%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
                         其他       2,703,585       0.80%                    -               -
    四组合
              合计                225,713,269     66.56%           74,129,541    45,270,00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前后公司股东结构变化的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类别                                  所占比例                          所占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64,992,000         100.00         264,992,000         78.14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            74,129,541         21.86
        合计               264,992,000         100.00         339,121,541        100.00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1、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将增加,资产负债率将相应
  下降,本次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
  本结构。

       2、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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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的风电机组大型精加工锻件的产能将进一步扩
大,风电齿轮和轴承业务得到开发拓展,落实向风电产业链中锻件产品下游延
伸的战略规划,使得公司的市场地位及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增强
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奠定扎实基础。

     3、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得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获得大幅
提升。随着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陆续投入,未来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有
所增加;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并实现销售,未来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将有所增加。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本
次募集资金投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既定战略进行,旨在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本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或股权认购
事项,不涉及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整合。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产
品类别将得到扩充,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济宁城投持有公司 18,549,440 股股票,占本次非
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7.00%。承立新持有公司 76,847,680 股股票,占本
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29.00%,承立新仍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济宁城投持有上市公司 92,678,981 股股份,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7.33%,承立新持有公司 76,847,680 股股票,占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 22.66%,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济宁城投有权提
名董事会的多数席位。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济宁城投将成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济宁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15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在济宁城投成为恒润股份的控股股东后,将保持恒润股份作为上市公司经
营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的正常公司治理机制,不干涉上市公司的正常经
营,支持承立新在未来至少三年内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负责恒润股份
的经营和管理,保持现有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除非承立新认为必要或者恒
润股份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形,济宁城投不谋求变更恒润股份
高级管理人员,充分支持承立新的意见,保持现有的生产经营体系,确保各项
业务平稳发展。同时,济宁城投将发挥自身优势,支持恒润股份在扩大现有产
业规模的基础上,寻求新兴产业的投资机会,为恒润股份开拓新的发展空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若
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济宁城投、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
济宁市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新增公司与新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的同业竞争和重大关联交易。

     济宁城投主要业务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是济宁市主要的城
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恒润股份主要从事辗制环形锻件、锻制法
兰及其他自由锻件、真空腔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风电行
业、石化行业、金属压力容器行业、机械行业、船舶、核电及半导体行业、
OLED 显示器行业、太阳能等多种行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济宁城投及其
下属公司与恒润股份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遵循市场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依法签
订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协议中规定的定价原则进行,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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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

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恒润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核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2739 号)和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次会议、第
十一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中国证
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济宁城投持有发行人 7%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济宁城投不属于《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
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本次发行对象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也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
结构化安排、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不存在委托股份、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
情形。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
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经中国证监会核


                                  1-17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准,具备了发行的条件;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符合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会议决议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文件的规定;
发行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签署的相关协议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
合法、有效。




                                1-18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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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项目协办人:_ ______________

                      李辉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林强             曹再华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余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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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
无异议,确认本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顾功耘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沈诚            任远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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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
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
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诸旭敏               邹红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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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报告书,确认本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
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诸旭敏               邹红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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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9 号);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
告;

     5、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周庄镇欧洲工业园 A 区

     电话:0510-86238832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09:00-11:00,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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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
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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