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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易创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06-05  

						股票简称:兆易创新                          股票代码:603986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六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朱一明                     舒清明                    赵 烨
                           (SHU QINGMING)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志伟                        张 谦                  程泰毅
(WANG ZHIWEI)                                        (CHENG TAIYI)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志华                      张克东                   梁上上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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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 9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0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0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1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 21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 22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5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5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6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8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 28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 28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9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5
   一、备查文件 ...................................................................................................................... 35
   二、备查文件的审阅 .......................................................................................................... 35




                                                                         8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兆易创新     指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GIC Private Limited)、葛卫
发行对象、认购方           指   东、毕永生、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投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A股                        指   中国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金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金杜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公司章程》               指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
《认购邀请书》             指
                                邀请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9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19年9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相关主体承诺
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

    2019年10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非公
开发行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

    2020年3月3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

    2020年3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本次非
公开发行相关修订事项的相关议案并作出决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年4月3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
核通过。

    2020年4月23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15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
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1号)。



                                       10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21,219,077股,发行价格为203.78元/股。截至2020年5月
 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5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金公司指定账户。2020年5月26日,经中兴华出具的《验证报告》(中兴华验字
 (2020)第010027号)验证,截至2020年5月2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收到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股资金总额人民币4,324,023,511.06元。

     2020年5月26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费(不含增值
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20年5月26日,经中兴华出
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0)第010036号)验证,截至2020年5月26日,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4,324,023,511.06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41,586,055.7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82,437,455.32元,其
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1,219,077.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261,218,378.32元。各投资
者全部以货币出资。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
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承销方式
为代销。

(二)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股。



                                               11
(三)发行数量

    2020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4月15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兆
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1号),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4,098,578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
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2020年4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增4股。公司201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
量上限调整为不超过89,738,009股(含本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1,219,077股,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
监会核准的发行上限。

(四)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六)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0年5月15日(T-2日),即《认购
邀请书》发送的次一交易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
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158.65元/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
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上款描述确定的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接受
市场询价,并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


                                       12
证,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03.78元/
股,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七)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3.78元/股,发行股数为
21,219,07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324,023,511.06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5家,均在200名发送《认购邀请书》特定对象名单内,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
 1                                            9,785,180     1,994,023,980.40        6
          (GIC Private Limited)
 2                葛卫东                      7,360,879     1,499,999,922.62        6
 3                毕永生                      2,748,061      559,999,870.58         6
 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1,551       144,999,862.78         6
 5       青岛城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13,406       124,999,874.68         6
                合计                       21,219,077       4,324,023,511.06        -

(八)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24,023,511.06元,减除发行费用41,586,055.74元(不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82,437,455.32元。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遵循《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确保专款专用。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
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兆易创新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向200家机构及个人送
达认购邀请文件。其中包括2020年5月8日(T-8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认购邀请名单

                                         13
中共191家机构及个人,包括前20大股东(剔除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
20家、基金公司46家、证券公司17家、保险公司9家、私募及其他机构80家、个人投资
者19名。自报送《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至
启动发行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到9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其中证
券公司1家、私募及其他机构6家、个人投资者2名。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
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
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
象的相关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直接
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
承销商以及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0年5月19日(T日)9:00-12:00,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下,簿记中
心共收到42单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
纳保证金。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累计统计结果与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发行结
果确定条件”)进行比较,当全部有效申购的累计统计结果等于或首次超过任一发行
结果确定条件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203.78元/股为本次发行价格:

    (1)投资者累计认购总金额大于432,402.36万元;

    (2)投资者累计认购总股数大于89,738,009股;

    (3)获配的投资者数量达到35家。

    共有42家投资者参与报价,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14
                                   发行对象   锁定期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
序号           发行对象
                                     类别     (月)   (元/股)   (万元)   有效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                                   保险       6       168.00      15,000    是
       投连多策略优选投资账户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                                   保险       6       168.00      23,200    是
       分红-个人分红
       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展基
 3                                   其他       6       201.00      12,500    是
       金(有限合伙)
 4     瑞士银行(UBS AG)            QFII       6       174.00      12,500    是
       北京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
 5                                   其他       6       201.00      12,500    是
       (有限合伙)
 6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169.00      33,400    是
       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
 7                                   其他       6       194.40      15,000    是
       公司
                                                        180.40      14,000    是
 8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167.04      49,500    是
                                                        178.20      13,600    是
 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158.85      43,900    是
                                                        188.39      17,300    是
 1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6       178.48      65,000    是
                                                        168.56      87,000    是
 11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185.10      12,500    是
                                                        175.00      12,500    是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
 12                                  其他       6       160.00      25,000    是
       限公司
                                                        158.65      40,000    是
                                                        205.08      14,500    是
 1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198.08      46,300    是
                                                        191.08      59,100    是
                                                        191.00      12,500    是
 1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172.53      12,500    是
                                                        196.10      14,000    是
 1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184.80      16,500    是
 16    青岛城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       6       207.27      12,500    是
 1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182.48      30,600    是
                                                        191.00      12,500    是
 18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6       171.00      13,000    是
                                                        159.00      13,500    是
 19    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        QFII       6       203.78     255,400    是

                                        15
     (GIC Private Limited)                     172.78   277,900   是
                                                 160.01   277,900   是

     中意资产-定增优选27号资产                   170.84   12,500    是
20                                   保险    6
     管理产品                                    165.00   15,000    是
                                                 201.89   13,000    是
     中意资产-蔷薇定增优选26号
21                                   保险    6   198.58   13,500    是
     资产管理产品
                                                 188.58   14,000    是
     摩根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QFII    6   178.01   12,500    是
     (J.P.Morgan Securities plc)
23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    6   170.00   12,500    是
24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170.00   12,700    是
                                                 188.89   19,700    是
2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160.88   27,700    是
2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158.65   18,400    是
                                                 198.32   12,500    是
27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172.00   20,000    是
28   毕永生                          个人    6   205.10   56,000    是
29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6   160.00   12,500    是
                                                 188.93   14,200    是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
30                                   证券    6   183.60   14,500    是
     管)
                                                 180.00   14,900    是
31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6   180.00   25,000    是
                                                 201.88   16,000    是
32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195.88   18,000    是
                                                 185.58   20,000    是
33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166.66   12,500    是
34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6   161.53   12,500    是
                                                 210.20   150,000   是
35   葛卫东                          个人    6   195.20   200,000   是
                                                 180.20   250,000   是
                                                 196.00   12,500    是
36   纪翔                            个人    6   188.00   14,000    是
                                                 180.00   16,000    是
37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    6   161.00   12,500    是



                                        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38                                         证券           6          191.33         24,500        是
          营)
                                                                      179.13         20,000        是
 3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6
                                                                      179.12         20,600        是
                                                                      185.00         18,500        是
 4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174.98         31,000        是
                                                                      165.35         33,600        是
 4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6          163.28         30,000        是
                                                                      196.60         17,500        是
 42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6
                                                                      186.20         17,500        是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
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
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
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
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须开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
划分为I型专业投资者、II型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
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C2、C3、C4、C5。本次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
适合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参与申购。投
资者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投资者类别                                             分类标准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
                       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
                       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
      I型专业投资者
                       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
                       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
                       金 ,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 QFII ) 、 人 民 币 合 格 境 外 机 构 投 资 者
                       (RQFII)。


                                                17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II型专业投资者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
                          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I
                          型专业投资者第1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
                          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
                          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除专业投资者外,其他投资者均为普通投资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普通投资者提交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
                          力评估问卷》进行评分,并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判定,具体标准见
                          下表。
                              自然人客户/机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划分标准对照表:
                                   投资者风险等级       风险承受能力        分值区间
      普通投资者
                                         C1                保守型           20分以下
                                         C2                谨慎型            20-36分
                                         C3                稳健型            37-53分
                                         C4                积极型            54-82分
                                         C5                激进型           83分以上

      本次兆易创新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的核查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
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投资者分类
                                                                            受能力是否匹配
               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
  1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GIC Private Limited)
  2                       葛卫东                    II型专业投资者              是
  3                       毕永生                    II型专业投资者              是
  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型专业投资者               是
  5           青岛城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C5                是

      经核查,上述5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


                                               18
理相关制度要求。

(十一)关于获配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
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
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投资者中属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申购报价前
履行了备案程序,具体名单如下:
                                                                              是否提交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                     备案证明
                                                                                文件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博时基金管理有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限公司定增组合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凯旋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申万定增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是
  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定增主题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律师核查,本次发行获配的5家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
请书》的要求按时提交了相关材料。

      1、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GIC Private Limited)

      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GIC Private Limited)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
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2、葛卫东

      葛卫东为个人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3、毕永生


                                         19
    毕永生为个人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人,以其管理的公募和资产管理计划产品
参与本次认购。其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
证明。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参与申购并获配产品为:

   序号                                     产品名称

    1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2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增组合

    3                         博时基金凯旋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4                         博时基金申万定增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5                         博时基金定增主题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5、青岛城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城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
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经核查,以上获配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
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
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十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1、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对象全额以现金认购,不存在

                                       20
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之间未发生过重大交
易。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GIC Private Limited)、
葛卫东、毕永生、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行对象相
关情况如下:

(一)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GIC Private Limited)

公司名称             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GIC Private Limited)
企业性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             168 Robinson Road, #37-01 Capital Tower, Singapore 068912
编号                 QF2005ASO030
认购数量             9,785,180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葛卫东

姓名                 葛卫东
身份证号码           52010319690227XXXX
住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
认购数量             7,360,879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毕永生

姓名                 毕永生



                                            21
身份证号码           31011019561106XXXX
住址                 上海市普陀区
认购数量             2,748,061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注册资本             2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江向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0922202N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             711,551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青岛城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青岛城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富春江路115号408N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赵风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1MA3PKUUX71
                     电子产品、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
                     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及增值电
经营范围             信业务);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613,406股
限售期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2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齐飞、姚旭东

   协办人:许菲菲

   项目组成员:朱一琦、郭思成、王琨、凌倩、甄昊、朱弘昊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66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单位负责人:王玲

   经办律师:焦福刚、章敬平、张亚楠

   联系电话:010-58785588

   传真:010-58785566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李尊农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明卉、魏润平

   联系电话:010-68364878

   传真:010-68364875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23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李尊农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明卉、魏润平

联系电话:010-68364878

传真:010-68364875




                                 2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前,截至2020年5月29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朱一明                                      45,010,000        10.01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39,203,728         8.72                      -
InfoGrid Limited                            23,063,600         5.13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
                                            21,113,820         4.70                      -
投财富28号单一资金信托
聯意(香港)有限公司                        15,710,157         3.49           15,710,157
葛卫东                                      13,734,557         3.06            7,049,157
讯安投资有限公司                            12,928,348         2.8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599,121         2.5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股
                                                9,290,684      2.07                      -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
                                                8,523,209      1.90                      -
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00,177,224        44.53           22,759,314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朱一明                                      45,010,000         9.56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39,203,728         8.33                      -
InfoGrid Limited                            23,063,600         4.90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
                                            21,113,820         4.48                      -
财富28号单一资金信托
葛卫东                                      21,095,436         4.48           14,410,036

                                           25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聯意(香港)有限公司                             15,710,157               3.34           15,710,157
讯安投资有限公司                                 12,928,348               2.7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0,489,594               2.23                      -
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GIC Private
                                                 10,226,155               2.17            9,785,180
Limited)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股
                                                     9,776,764            2.08                      -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08,617,602              44.32           39,905,373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1,219,07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股份变
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占股本比例                            占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2,979,602                 11.78        74,198,679            15.7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96,581,973                 88.22       396,581,973            84.24
        合计                  449,561,575               100.00        470,780,652           100.00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金实力将大幅提
升,公司财务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增强。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新增对DRAM产品
 的销售,扩大存储器产品的种类与规模,存储器业务板块的收入占比将提升,收入构
 成将更加丰富,并能大幅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后续发展空间,为公司经营业
 绩的进一步提升提供保证。




                                                26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
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
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重大变动情况。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均不存在重大变化的情形,也不会因本次发行形成同业竞争。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运营后,可能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公
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规章、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循公正、
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及审议程序,保持上市公司独立
性,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27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

                  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的合规性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兆易创新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1号)和兆易创新履行的内部决策程
序的要求,且符合《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
中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
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北京兆
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与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28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根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于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
事务所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兆易创新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
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
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
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兆易创
新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规定。兆易创新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尚需取得上交
所的审核同意。”




                                    29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30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

                          齐 飞                   姚旭东




    项目协办人:

                           许菲菲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确认《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
异议,确认《报告书》不致因前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焦福刚




                          章敬平




                          张亚楠


    单位责任人:

                          王玲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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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内容无
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汪明卉                             魏润平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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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内容无
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汪明卉                             魏润平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尊农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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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之保荐人尽职调查报告;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中兴华验字
(2020)第010027号)和《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0)第010036号);

    5、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关于核准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1号);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审阅

   1、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的办公地点查阅。

   3、信息披露网址:

   http://www.sse.com.cn



                                      35
(以下无正文)




                 36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之盖章页)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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