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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电电机: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2019-04-13  

						证券代码:603988            证券简称:中电电机              公告编号:临 2019-022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了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5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中电电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4 日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88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29,7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 3,038.08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26,721.912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天健验[2014]6-7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备案
号                                      投资额
     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生
1                           19,883.00   19,855.91         锡滨发改备(2011)第 77 号
     产基地建设项目[注]
2    大型电机改造项目        2,960.00    2,960.00   无锡市经信委备案号 3202001106221
3    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研    3,906.00    3,906.00         锡滨发改备(2011)第 76 号


                                           1
       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    计             26,749.00   26,721.91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计划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 27.09 万元,相应调整该项目的利

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铺底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882.23 万元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1       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9,883.00      2,844.25     14.30%
 2       大型电机改造项目                                2,960.00      1,665.41     56.26%
 3       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906.00      2,372.57     60.74%
              合    计                                  26,749.00      6,882.23              -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 68,822,347.73 元。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参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电电机股
份 有 限公 司关 于 募集资 金 存放 与实 际 使用情 况 的专 项报 告 》(公 告 编号 : 临
2019-02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
       “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大型电机改造项目”与“大中
型高效节能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原因是:
       1、相关项目建设用地公司以工业用地性质取得,后该地块由“无锡市经济开
发区控制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规划”)调整为科研用地,因项目建设需该
控规规划再由科研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的用时较长,从而影响了整体项目进度,上
述地块控规规划已于 2015 年 8 月调整完毕;
       2、募集资金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密关注中、大型电
机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变化格局,慎重推进项目建设。自 2015 年以来,国内及世
界经济趋紧,国内重大项目建设延后或减少,电机行业形势持续不景气。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大型电机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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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项目”和“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间由 2016 年 12 月
延长至 2017 年 12 月,“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延期实施,具体
实施进度按市场情况酌情投入。
    近年来,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逐步深入,环保监管力度的不断升级,上游材
料市场价格持续走高,压缩产品盈利空间,而下游未来市场需求未达到项目预期,
未来市场存在不确定风险因素。如按计划继续投入募集资金扩大产能,项目的投资
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认为目前尚不是进一步扩大产能的最佳时机。
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再次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
行了调整,将“大型电机改造项目”和“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建设期间由 2017 年 12 月延长至 2018 年 12 月,“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延期实施,具体实施进度按市场情况酌情投入。
    3、2018 年度公司根据产品技术更新情况对“大型电机改造项目”和“大中型
高效节能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工艺进行了调整和优化,致使建筑工程和
设备采购等建设项目延后,使得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较慢,且对方案落地、验
证及手续所需时间较长。为控制项目投入风险,公司在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时,采取
了逐步投入的方式,导致投入周期延长。为更好的把握行业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
使用风险,寻找最佳投入时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为审慎起见,公司决定将“大
型电机改造项目”和“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间由 2018
年 12 月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大中型高效节能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延期实施,
具体实施进度按市场情况酌情投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
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
通过科学合理地调度生产,保证公司当前的需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再次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
当前公司业务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3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
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修订)》等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
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中电电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谨慎做出的决定,
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
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电电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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