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股份:至正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查意见2022-04-27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根据《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严格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
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中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综上,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2、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
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合理地
反映了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本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左廷江 卢绍锋 李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