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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丰股份: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8-26  

                        证券代码:605100               证券简称: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9 月 13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 7879 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9 月 13 日
                             至 2022 年 9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
  1                                                                 √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       《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相关公告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

       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

       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100       华丰股份            2022/9/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

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
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
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2 年 9 月 9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

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
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9 月 9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三)登记地点:潍坊市高新区樱前街 7879 号华丰股份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宏霞、刘翔         联系电话:0536-5607621
    传   真:0536-8192711        联系邮箱:hfstock@powerhf.com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9 月 1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
  1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      《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