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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田机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2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绿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绿田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田机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共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
理财或信托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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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和授权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
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主要会计数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2,509.62                     189,116.51
     负债总额                                57,433.04                      50,277.5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35,076.58                     138,838.96
        资产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主要会计数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709.61                        960.77
        量净额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764,778,005.84 元。公司本次现金
                                        2
管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65.38%,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
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
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
募集资金。

    2、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
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
“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
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履行的必要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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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遵
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
转,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
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
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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