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函 杭州 立 昂微 电子股 份有 限公司董事 会 : 自接获贵司 问询函后 ,经 核实 ,现 对贵司 问询事项 回复如下 : 作为贵司控股股 东 、实 际控制人 ,截 至 目前 ,本 人未筹划关于 贵 司应披露而未 披露 的重大事项 ,包 括但不 限于 正在筹划涉及公 司的重 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 、上 市公司收购 、债务 重组 、业 务重组 、资产 剥离 、资产注入 、股份 回购 、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 、重 大 业 务合作 、 引进战略投 资者等重大事 项 ,在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 间不存在 买卖公 司股票 的情形 。在贵司股 票交 易异常波动期 间 ,本 人及 一致行动人不 存在 买卖公司股 票 的情况 。 特此 回复 。 (以 下无正文 ) (本 页无正文 ,为 《 关于对<杭 州立 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问询函>的 回复函》之签字页) 控股股 东 、实际控制人 : /ρ 月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