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立昂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12
立昂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作为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公司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现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
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及交易各方的协议约定,关联交易定
价公允,符合市场规则及各方约定,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衢州智慧
拟退出金瑞泓微电子,而金瑞泓微电子作为公司旗下投资建设 12 英寸硅片的平
台,仙游泓仟(其穿透至最上层的出资人均为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内
的公司骨干员工)对其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同时,金瑞泓微电子作为公司 12 英
寸集成电路用硅片项目的运营主体,其快速、稳步发展离不开公司管理层的坚强
领导和公司各业务板块骨干员工的全力配合。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
经认真审议《关于公司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出资设立公司
的利益冲突防范措施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已经采取了有效的利益冲突防范
措施,能够有效防范仙游泓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仙游泓仟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关联方与公司及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
司之间的利益冲突。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宋 寒 斌 张 旭 明 李 东 升
2022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