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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港湾:上海港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3-02-17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认真阅读了相关议案和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

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可

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议案

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陆家星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振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