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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容百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4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依据《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际
出席董事 8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白厚善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授予价
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 公司总股本
448,037,632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5元(含税),2022年5月20日公司
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据此,董事会同意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含预留)由23.91元/股调整为23.71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
由36.39元/股调整为36.19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董事长白厚善,董事刘相烈、张慧清、张媛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
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授予价
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 公司总股本
448,037,632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5 元(含税),2022年5月20日公
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据此,董事会同意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3.51元/股调整为63.31元/股(四舍
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14.26元/股调整为
114.06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总数为 1,529,411 股。董事
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 160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

                                    2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董事长白厚善,董事刘相烈、张慧清、张媛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
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总数为 3,079,372 股。董事会
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 172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调整授予价格的公告》。
    董事长白厚善,董事刘相烈、张慧清、张媛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
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因首次授予的 21 名及预留授予的 1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首次授予的 2 名及预留
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制度,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解禁和归属条件;首次
授予的 118 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成 90 分及以上,需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
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合计 157,434 股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555,875 股。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3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董事长白厚善,董事刘相烈、张慧清、张媛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
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 16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首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制度,
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解禁和归属条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76,305 股和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174,286 股。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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