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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可科技:杭可科技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可电子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杭可”),
       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 年度,公司为香港杭可
       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
       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 亿元、美元 15,803,629.49 元,未发生对
       外担保逾期和涉及担保诉讼的情况。
    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境内外业务发展需要,结合自身业务战略规划,2023 年度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香港杭可申请商业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
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金质押担保、融资性保函担保,具体担保约定以
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额
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对单一银行另行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
若遇到相关合同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合同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
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合同有效期截止日。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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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授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杭可电子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 253-261 号依时商业大厦 1902 室
    3、董事:曹骥
    4、注册资本:500 万美元
    5、主要业务:电池相关设备、电池关联制品的制造、销售、及各种产品应
用软件、技术的开发、销售以及进出口业务。
    6、成立日期:2018 年 9 月 6 日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22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1,045,596.18                 533,308.06
负债总额    200,640,524.17                 0.00
净资产      405,072.01                     533,308.06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206,307.51                    -10,557.14
净利润      -206,307.51                    -10,557.14
    8、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金质押担保、融资性保函担保,
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总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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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香港杭可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被担保人为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担保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提出的,是为满足子公司香港杭可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公司整体业务发
展需要,其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实际业务与
战略发展需要。
    因此,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3 年度预计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 亿元、美元
15,803,629.49 元(为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开立的融资性保函),占公司 2022 年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96%,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3.77%;公
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无
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
形。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3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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