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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峰科技: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0-12-23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0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

        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公

        司股份比例从 13.10%减少至 12.00%。(距前次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

        披露的《关于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比例已超过 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及其一致行动人 Light Zone Limited 发

来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   名称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务人基本信   地址           Suites 2516-2520, Two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K
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9 月 28 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
                                                            减持股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明                                                    (股)
    细                      2020 年 9 月       人民币普通
             大宗交易                                        3,529,500          0.78
                            28 日 -2020        股

                                           1
                              年 12 月 21 日
                              2020 年 9 月
                                                   人民币普通
               集中竞价交易   28 日 -2020                         1,306,462          0.29
                                                   股
                              年 12 月 21 日
               合计           —                   —             4,835,962          1.07

    注: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一致行动人 Light Zone Limited 持股数量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4、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

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
SAIF IV Hong                   59,168,245               13.10   54,332,283         12.00
                份
Kong (China
                其中:无限
Investments)
                售条件流通     59,168,245               13.10   54,332,283         12.00
Limited
                股股份
                合计持有股
                                   2,362,500             0.52    2,362,500          0.52
                份
Light Zone
                其中:无限
Limited
                售条件流通         2,362,500             0.52    2,362,500          0.52
                股股份

    注:1、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股本由 451,554,411 股变更为 452,756,901 股。

本公告中减持前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止 2020 年 7 月 24 日的总股本

451,554,411 股为依据计算,减持后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21

日的总股本 452,756,901 股为依据计算。本公告中出现的减持比例差额存在差异,

主要系股本变更所致。


                                               2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

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按照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披露《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和 Light Zone Limited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243,588 股、787,500 股,

减持比例分别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83%、0.17%。截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

SAIF IV Hong Kong (China Investments) Limited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Light

Zone Limited 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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