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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集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2021年现场检查报告2022-01-0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对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之 2021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

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安集微

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

对公司 2021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

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包建祥、康杰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1 年 12 月 27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康杰、郑松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

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经营场所,对公司董事、高管等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内部控制等文件;

    3、查阅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5、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及相关合同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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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查阅公司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明细;

    7、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况;

    8、查阅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对应的会计凭证、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合同等

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工商局备案文件,核查了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材料等资料,查阅了内审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

报告,并与公司内审部、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

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

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清单及文件等,并对公司高管

关于信息披露事项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 Anji Microelectronics Co., Ltd.,无实际控制人。现场检查人

员核查了公司关于独立性的说明性文件,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

资金往来情况,与公司高管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

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资金使

用凭证及相关合同,查阅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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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管

理使用制度,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

东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

息披露文件,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

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

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重大的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相关行业及市场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核查了公

司本持续督导期内的重大销售和采购合同,与公司高管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并核对了公司、主要股东、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做承

诺及履行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主要股东、董

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严格履行了承诺,并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

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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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

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经现场检查后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

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

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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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安集微电子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 2021 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包建祥                      康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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