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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福环保: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2021-10-3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福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进行了核查,

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4 号)核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6.17 元,募集

资金总额 52,3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627.9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45,712.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出具了会验字〔2019〕第 7830 号

《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

入情况如下:




                                    1
                          承诺投资    累计已投    尚未投资                项目预计
 序
               项目       金额(万    入金额      金额(万     投资进度   可使用状
 号
                           元)       (万元)      元)                  态日期
1       山东生产基地汽
        车蜂窝陶瓷载体
                           3,007.30      686.65    2,320.66      22.83%     2021.11
        生产线自动化技
        改项目
2       年 产 400 万 升
        DPF 载体山东基    19,122.53   10,685.14    8,437.38      55.88%     2021.11
        地项目
3       年 产 200 万 升
        DOC、160 万升
        TWC、200 万升     12,987.60   11,164.98    1,822.62      85.97%     2021.11
        GPF 载体生产项
        目
4       技术研发中心建
                           6,594.65      425.00    6,169.65       6.44%     2023.12
        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      100%      不适用
             合计         45,712.08   26,961.77   18,750.31

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综合

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

将募投项目“年产 400 万升 DPF 载体山东基地项目”建设期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

体。

       (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原因

       1、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受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速度及国六标准的实施对产品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使

生产工艺整合所需时间较长,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

                                         2
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于 2020 年 10 月延长建设期一年。在延长期

内,由于国六产品工艺要求更加严苛,对于设备选型、调试及改进要求等存在诸

多不确定性,未能在延长期内完成采购。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最新的

自动化设备,以及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持续改造升级需求,公司修改设备方案,

以避免上述不利因素对项目进度的进一步影响,公司将在未来二年内完成该项目

的建设。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在不改变募投项目使用方

向、用途和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将“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

技改项目”建设周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2、年产 400 万升 DPF 载体山东基地项目

    年产 400 万升 DPF 载体山东基地项目原计划建设周期 24 个月,于 2021 年

11 月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造成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截至 2021 年 10 月,

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已投入生产并实现有效产能,但是由于疫情持续影响,此项目

建设进度受到一定影响。另外由于国六用 DPF 产品工艺要求,特别是烧成工序

时间较国五产品调整较大,而且质量要求更高,原计划设备及烧成窑炉技术性能

要求必须进行相关调整。为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通

过综合评估分析,基于审慎原则,拟在不改变募投项目使用方向、用途和投资总

额的前提下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三、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

项目”、“年产 400 万升 DPF 载体山东基地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

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

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

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400 万升 DPF 载
                                     3
体山东基地项目”建设期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

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本议案无须经过股东大

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

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

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

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2、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和经营发
                                   4
展现状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洁琼               乔岩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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