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杰普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15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
科姆龙科技园 A 栋 1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6,019,19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6,019,19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9.821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9.821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治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吴检柯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          《 关 于 补 选 董 事 46,017,588               99.9965 是
           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补选     6,787,248 99.9763        0     0.0000   0     0.0000
        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素文、赵蔚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