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烟台德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 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2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审慎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做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 专项说明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也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 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及监管规定的要求, 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担 保事项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杨德仁、唐云、王福利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