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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邦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3-04-15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2022 年度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3 年度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确认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预计 202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23 年度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翌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
计发生的交易系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按
照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与翌骅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
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1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
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公司预计与翌骅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未来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
的合理估计。上述关联交易依据市场情况定价,价格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披                     本次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
关联交易        本次预计          露日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 占同类业务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务比例
  类别            金额            累计已发生的 发生金额 比例(%) 生金额差异较
                           (%)
                                    交易金额                         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
             翌骅
购买原材                300.00   0.332           3.95   258.19          0.434    不适用
             实业
料
向关联人
             翌骅
销 售 产                  2.00   0.001           0.00     1.44          0.002    不适用
             实业
品、商品
接受关联
             翌骅
人提供的                250.00   0.277          62.50   250.00          0.421    不适用
             实业
劳务
  合计           -      552.00       -              -   509.60              -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上年(前次)            上年(前次)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翌骅实业                    480.00                 258.19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翌骅实业                        0.00                   1.44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翌骅实业                        0.00               250.00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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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名称:翌骅实业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名华

    注册资本:70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4 月 24 日

    注册地址:萨摩亚阿皮亚市商业中心 1225 号

    经营范围:芯片封装粘接剂销售

    实际控制人:骆名华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新台币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12.67
总负债                                                                     -
净资产                                                                212.67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12.51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翌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子公司东莞德邦翌骅少数股东的实
际控制人骆名华。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较好,过往发生的交易均
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事项与相关方签署
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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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
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委托关联方开展项目研发工作以及向关联方销售货
物,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署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关
联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可降低
公司的经营风险。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
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
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利于公司相关业
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情况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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