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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邦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3-04-15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7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556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46.12 元。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4,002.7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5,254.40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748.3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永证验字[2022]第 210029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截止 2022 年末
序                                                           拟投入募集
                     投资方向              项目总投资                       已投入募集资
号                                                               资金
                                                                                  金
 1         高端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38,733.48         38,733.48        31,793.18
       年产 35 吨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
 2                                            13,361.88         11,166.48                 -
                     项目
 3              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906.43         14,479.23                 -
                     合计                     70,001.79         64,379.19        31,793.18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情况

      (一)年产 35 吨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

      1、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经公司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将
年产 35 吨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子公司四川德邦新材
料有限公司,与该实施主体现有的新能源及电子信息封装材料建设项目共同实施,
充分利用其土地及公辅工程、设施、设备及配套建筑等,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变更后年产 35 吨半导体电
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可大幅节约相关投资,投资总额由 13,361.88 万元变更为
6,241.99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由 11,166.48 万元变更为 6,241.99 万元,调减金
额为 4,924.49 万元,其中 3,211.62 万元拟用于上述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追加
投资,剩余部分 1,712.87 万元及相关利息及理财收益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
其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2、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德邦(苏州)半导体材料
                            实施主体                                  四川德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年产 35 吨半导体                        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
                            实施地点
电子封装材料建                            黎里镇 318 国道北侧               大道 12 号
     设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13,361.88                    6,241.99
                       拟投入募集资金
                                                          11,166.48                    6,241.99
                           (万元)


                                          2
     3、变更后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主体名称                             四川德邦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422MAC89A6B0K
       成立日期                                2023 年 2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                                     陈田安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大道 12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
                        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
       经营范围
                        学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
                        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调整前                   调整后
一、建设投资                                         11,791.45                 5,174.54
1 工程费用                                            9,801.67                 4,984.96
1.1 建筑工程费                                        6,279.94                 2,160.00
1.2 设备购置费                                        3,419.16                 2,742.68
1.3 设备安装费                                         102.57                    82.28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815.52                   88.12
3 预备费用                                             174.26                   101.46
二、铺底流动资金                                      1,570.44                 1,067.45
                 合计                                13,361.88                 6,241.99


     (二)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更好地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经综合考虑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新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德邦


                                        3
(昆山)材料有限公司,并相应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本次变更后新建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 17,906.43 万元变更为 17,690.85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由
14,479.23 万元变更为 17,690.85 万元,差额部分 3,211.62 万元拟使用年产 35 吨
半导体电子封装材料建设项目调减资金。

    2、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德邦(苏州)半导体材料        德邦(昆山)材料有限公
                        实施主体
                                     有限公司                      司
                                     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
                        实施地点                                   昆山市千灯镇朱家山路西
新建研发中心建                       黎里镇 318 国道北侧
设项目                  投资总额
                                                       17,906.43                    17,690.85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14,479.23                    17,690.85
                      (万元)

    3、变更后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主体名称                             德邦(昆山)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MA25A9JD1J

       成立日期                                 2021 年 3 月 2 日

      法定代表人                                       解海华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昆山市千灯镇石浦汶浦东路 216 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
                          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
       经营范围
                          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
                          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                       调整前                        调整后
一、建设投资                                         17,906.43                      17,690.85
1 工程费用                                           16,705.63                      15,559.34

                                        4
             项目类别                   调整前                调整后
1.1 建筑工程费                                    8,503.20             11,462.34
1.2 设备购置费                                    8,000.00              3,977.67
1.3 设备安装费                                     202.43                119.33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49.70               1,784.62
3 预备费用                                         351.11                346.88
二、铺底流动资金                                      0.00                  0.00
                 合计                            17,906.43             17,690.85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等相
关事项,系公司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和保障其有效实施的需要,并结合公司自
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况,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项目进展和公司经
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业务发
展需要和长远战略。变更募集资金投入的新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且
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并同意将该事项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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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基于经营发展战略需求和优化
产业布局的考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及场地,本次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相关事项已经过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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