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虹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2020-12-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当
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虹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9 年 4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当虹科技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当虹科技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
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6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向关联
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00 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500 万元。关联董事方芳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
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
公司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
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
司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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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议案涉及的交易事
项。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额
2020 年 1 月 1 日
占同类 占同类 度与 2020 年
2021 年度 至 2020 年 11 月
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业务比 业务比 实际发生金
预计额度 30 日实际发生
例(%) 例(%) 额差异较大
金额
的原因
向关联人采
华数传媒网络
购商品、接 100.00 0.35 15.16 0.13 /
有限公司
受劳务
小计 100.00 0.35 15.16 0.13
华数传媒网络
有限公司及其 1,000.00 3.51 312.49 1.10 /
向关联人出 子公司
售商品、提 浙江华数广电
供劳务 网络股份有限
500.00 1.76 0.00 0.00 /
公司及其子公
司、分公司
小计 1,500.00 5.27 312.49 1.10
合计 1,600.00 - 327.65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
数字。
(三)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预计额度与实际
2020 年度预
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0 年 11 月 30 日实 发生金额差异较
计额度
际发生金额 大的原因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 主要系采购的 CDN
100.00 15.16
向关联人采 司 服务费下降
购商品、接受
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 因业务需求变化
劳务 500.00 17.26
限公司 采购减少
小计 600.00 32.42
向关联人出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 因业务需求变化
1,700.00 312.49
售商品、提供 司 销售减少,且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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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 分业务在 11 月尚
未执行完成
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
因业务需求变化
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300.00 0.00
销售减少
司、分公司
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 因业务需求变化
300.00 0.65
限公司 销售减少
北京光线易视网络科 因业务需求变化
10.00 0.43
技有限公司 销售减少
小计 2,310.00 313.57
合计 2,910.00 345.99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9 月底,北京七维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已不属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界定的关联方,其在 2020 年 1-9 月发生的关联交易
金额为 17.91 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鲍林强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 179 号 B 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信息网
络传播视听节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电视剧制作;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
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软件
开发;网络技术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互联
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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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
要许可的商品);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光通信
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从事语言能力培训的营利
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
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家政服务;通讯设备销售;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销售代理;软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
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家居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
产为 1,060,748.41 万元,净资产为 630,654.05 万元,营业收入为 223,013.82
万元,净利润为 42,632.32 万元。
2、公司名称: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29 日
注册资本:120,478.4521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政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 179 号 E 座 11 层
经营范围:广播、数字电视的信息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有线广播、电视网
络建设与维护管理,计算机、广播电视网络设备、数字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
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安装、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实业投
资,投资管理,机电工程、智能系统工程、网络工 程及电气自动化系统集成工
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技术服务,经营 电信增值业务(凭许可证经营),经营
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软件和网络平台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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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为 739,746.69 万元,净资产为 382,596.72 万元,营业收入为 292,265.55 万
元,净利润为 21,702.16 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人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股东浙江华数传媒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
2 浙江华数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董事(方芳)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
履约能力。公司将就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
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 2021 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相关关联方销售
视频处理/户外电子大屏等相关软硬件产品,向相关关联方采购 CDN 服务等,关
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客户定制需求、
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
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向关联人销售公司视频处理/户外电子大屏等相关软硬件产品、采购 CDN 服
务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指导价以及
客户定制需求确定。此外借助关联人所在地区的团队与资源,可解决距离产生的
效率问题,更好为所在地的客户服务,进而推广现有业务。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可与关联人在产业链上存在协同及互
补关系,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有助于加强对市场的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因此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与关联方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交易,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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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据
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指导价及客户定制需求、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该等关联
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
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2021 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关联方基于经营需要采
购公司产品,以及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该等关联交
易均系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
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
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截至目前,上述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
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当虹科技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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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肖云都 毛宗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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