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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锐精密: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2022-07-19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华锐精密                             股票代码:688059                     公告号:2022-052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Zhuzhou Huarui Precision Cutting Tools Co.,Ltd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 68 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二年七月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精密”、“发行人”、“公司”或“本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
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2
年 6 月 22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制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
条款》。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
当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
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申购或
者买入委托。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
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
的可转债,不适用前述要求。

     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但不符合科
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不能将其所持科创板可转债转换为股票,投资
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
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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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华锐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800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40,000.00 万元(4,000,000 张,400,000 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40,000.00 万元(4,000,000 张,400,000 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 年 7 月 21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自 2022 年 06 月 24 日至 2028 年 06 月 23 日(非
交易日向后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8 年 06 月 23 日(非
交易日向后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本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本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
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华锐精密主体信用等级为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
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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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32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公开发行了 400,000 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 40,0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4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79 号文同意,公司 4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华锐转债”,债券代码“118009”。

     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报》刊载了《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募集说明书全
文及相关资料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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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uzhou Huarui Precision Cutting Tools.Co.,Ltd

     注册地: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 68 号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锐精密

     股票代码:688059

     上市时间:2021 年 2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肖旭凯

     注册资本:4,400.80 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7 日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 年 6 月 20 日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制品、硬质合金数控刀具、整体刀具、金属陶瓷、超硬
刀具、工具系统、工具镀膜、工具外包服务、硬质合金材料研究、生产与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0731-22881838

     传真:0731-22881838

     互联网网址:http://www.huareal.com.cn

     电子信箱:zqb@huareal.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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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权变更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7 年 3 月 5 日,肖旭凯、高颖、王玉琴一致同意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共
同出资成立华锐有限,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经湖南广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
上述出资到位。

       2007 年 3 月 7 日,华锐有限经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华锐有限设
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肖旭凯                                 100.00                      50.00
   2       高颖                                    60.00                      30.00
   3       王玉琴                                  40.00                      20.00
              合计                                200.00                     100.00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华锐有限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30 日,华锐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由华锐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
起人,将华锐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8]15181 号)和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开元评
报字(2018)355 号),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华锐有限经审计净资产账面价
值 14,803.09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6,372.90 万元。华锐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
起人协议》,同意以 2018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华锐有限净资产按 1:0.2027
的比例折 3,000.00 万股,其余的 11,803.0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各发起人在股份
有限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华锐有限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8]16241
号),截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认缴的注册资本已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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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股份公
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799104619D)。

          本次整体变更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发起人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肖旭凯                                258.50                       8.62
   2       高颖                                  165.40                       5.51
   3       王玉琴                                183.60                       6.12
   4       鑫凯达                                564.30                      18.81
   5       华辰星                                540.00                      18.00
   6       宁波慧和                              337.00                      11.23
   7       青岛六禾                              158.00                       5.27
   8       王振民                                135.00                       4.50
   9       陈拥军                                125.00                       4.17
   10      李志光                                114.75                       3.83
   11      陈璧葵                                100.00                       3.33
   12      马旭东                                 87.75                       2.93
   13      肖旭荃                                 81.00                       2.70
   14      张平衡                                 81.00                       2.70
   15      龚护林                                 35.60                       1.19
   16      卓晓帆                                 25.00                       0.83
   17      杨煦曦                                    8.10                     0.27
              合计                             3,000.00                     100.00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

       2021 年 1 月 13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
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5 号),公司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100.2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806.4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35,969.01 万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1]4237 号),截至 2021 年 2 月 3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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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2 月 8 日,发行人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华
锐精密”,股票代码为“688059”。

     2021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发行
人的总股本变更为 4,400.80 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权性质             股份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4,400.80                 1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95.22                  20.34%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05.58                  79.66%

(三)发行上市之后的股权变动情况

     发行上市后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硬质合金切削刀具制造商,主要从事硬质合金数控刀片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硬质合金数控刀片作为数控机床执行金属切削加工的核
心部件,广泛应用于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精密模具、能源装备、工程机
械、通用机械、石油化工等领域的金属材料加工。

     我国数控机床以及配套的数控刀具行业起步较晚,基础较弱,一直以来,国
内中高端数控刀具市场一直被欧美、日韩刀具企业所占据。公司一直秉承“自主
研发、持续创新”的发展战略,专注于硬质合金数控刀片研发与应用,不断追求
硬质合金数控刀片整体性能的提升和制造工艺的优化,依托多年的人才、技术积
累以及先进装备的引进和消化吸收,形成了在基体材料、槽型结构、精密成型和
表面涂层四大领域的自主核心技术,开发了车削、铣削、钻削三大系列产品。公
司核心产品在加工精度、加工效率和使用寿命等切削性能方面已处于国内先进水
平,进入了由欧美和日韩刀具企业长期占据国内中高端市场,特别是铣削刀片已
形成显著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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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
企业”,并先后被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湖南省新材料企业”、“湖
南省小巨人企业”、“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是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
定的“100 个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2020 年实施计划”单位。公司“顽石刀具”品
牌在第四届切削刀具用户调查中被评选为“用户满意品牌”;自主研制的锋芒系
列硬质合金数控刀片和模具铣削刀片分别获得“金锋奖”和“荣格技术创新奖”,
S/CSM390 双面经济型方肩铣刀同时获得“金锋奖”和“荣格技术创新奖”。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公司现有核心产品为硬质合金数控刀片,包括车削、铣削和钻削三大系列,
具体分类如下:

     1、车削系列

     公司车削系列产品分为普通车削刀片、切断切槽刀片和螺纹刀片,具体如下:

     (1)普通车削刀片

     名称                                    普通车削刀片




产品图片




                 主要应用于钢(P)、不锈钢(M)、铸铁(K)等被加工材料的外圆、内圆、
具体用途
                 端面等车削加工
应用场景举例     通用机械、汽车、轨道交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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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切断切槽刀片

    名称                                     切断切槽刀片




产品图片




                主要用于钢(P)、不锈钢(M)类被加工材料的轴类、环类等零件的切槽、
具体用途
                仿形或切断加工
应用场景举例    精密轴承、通用机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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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螺纹刀片

    名称                                    螺纹刀片




产品图片




具体用途        主要用于不锈钢(M)类被加工材料紧固连接件的螺纹加工
应用场景举例    高端卫浴、石油化工等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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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铣削系列
    名称                                      铣削刀片




产品图片




                 主要用于钢(P)、淬硬钢(H)等被加工材料的型面、平面、方肩、仿形、
具体用途
                 凹槽等铣削加工
应用场景举例     精密模具、能源装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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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钻削系列
       名称                                  钻削刀片




图片




具体用途        主要用于钢(P)、不锈钢(M)类被加工材料的机械加工中孔钻加工
应用场景举例    工程机械、新能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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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研发优势

     公司一贯秉承“集中优势、单品突破”的研发战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
续引进高端研发人才和先进研发设备,始终聚焦于硬质合金数控刀具核心技术和
工艺的研发创新。一方面,公司经过十余年的技术积累和人才培养,打造了一支
老中青梯度合理、学科门类齐全、专业技能扎实的研发人才队伍,公司研发技术
人员 91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16.49%,覆盖了硬质合金数控刀片、刀体和整体刀
具等研发领域,特别是总工程师高荣根奠定了公司在硬质合金数控刀片基体材料
领域的领先地位。另一方面,公司建立了模拟真实应用场景的切削试验室,配备
了数控车床、加工中心、刀具跳动检测、磨损测量等先进加工检测设备,能够在
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对产品切削性能快速做出准确的评价,提升研发效率。

     公司已取得授权专利 45 项,其中发明专利 18 项。依托公司研发优势,公司
核心产品在加工精度、加工效率和使用寿命等切削性能方面已处于国内先进水
平,进入了由欧美和日韩刀具企业长期占据的国内中高端市场。

     2、生产优势

     公司是国内硬质合金数控刀片行业内少数具备从配料、球磨、喷雾干燥、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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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成型、烧结、研磨深加工、涂层和自动包装完整生产工序的企业,同时掌握产
品槽型开发和精密模具制备能力,可以实现由粉体原材料到最终硬质合金数控刀
片全流程自主可控的生产,具体体现为:①公司从源头上对原材料的成分进行准
确鉴定,并预先考虑到后续的压制、烧结和涂层工艺过程对关键碳成分的影响,
设置基体材料最优成份和结构,保证产品物理性能、精度尺寸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提高了产品的生产良率(直通率 95%以上);②高精度模具制备能力,将压制精
度水平提升到研磨加工精度水平,直接“压制-烧结一次成型”后的刀片内切圆
精度控制在±0.025 毫米(mm)以内,达到 E 级产品精度要求,极大地提高了公
司的生产效率;③依托公司完整的生产制造链,公司减少研磨深加工工序和表面
涂层工序的外协加工,缩短了生产周期并降低了生产成本。

     3、装备优势

     高端的生产设备是公司先进研发成果和生产技术得以高效应用的“转化器”,
使公司的研发优势和生产优势得以充分发挥,而先进的研发设备是公司进一步提
高技术水平的可靠保障,两者相辅相成。公司通过经营积累和外部融资持续对高
端生产和研发设备进行投入,推动技术和装备的有机融合。目前公司核心工序均
引进了世界一流的生产、研发和智能化辅助设备,高端生产和研发设备搭配严格
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严苛的品质管控措施,使公司在核心技术产业化、产品质量、
生产成本等方面保持竞争优势并为公司的研发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撑。

     4、渠道优势

     硬质合金数控刀具应用十分广泛,涵盖了模具制造、汽车及零配件、通用机
械等国民经济中众多生产制造领域,但终端用户主要以中小机械加工企业为主,
普遍规模较小并且地区分散,一般通过当地经销商进行购买。公司建立了以华东、
华南、华北刀具集散市场为核心,覆盖全国市场的经销商体系,并逐步向海外市
场延伸;通过经销模式,能够利用经销商的销售渠道迅速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市
场、提高产品的认知度和加快资金回笼。同时,利用经销商广泛的客户群体和区
域优势,公司能够针对特定区域产业集群的用刀需求开发具有特定基体牌号、槽
型和涂层的产品,有效开拓潜在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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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市场优势

       硬质合金数控刀具作为机床工具消耗品,需求量持续增加。虽然刀具费用仅
占机械加工制造成本的 1%-4%,但作为机床执行金属切削的核心部件,直接接
触工件表面,决定了加工工件精度、表面粗糙度和合格率。因此,机械加工企业
在选择刀片供应商时,通常要结合自身生产线配置、被加工材料类型和加工工况
进行反复测试和验证,一旦选定了合格的刀具供应商后不会轻易更换,具有一定
的粘性。

       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凭借持续的研发、生产投入和经销商渠道的布局,积
淀了一批较为稳定的终端客户,在行业内拥有一定的认可度,现有的客户资源已
转化为了公司的市场优势,成为了公司业绩持续增长的有力保障。

四、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400.8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所示:

                  股权性质                  股份数量(万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4,400.80                 1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35.17               21.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65.63                  78.75%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
                                          持有有限售
                                                              情况               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条件股份
                                                             股份                性质
                                              数量                    数量
                                                             状态
                                                                              境内非国有
  1      鑫凯达      5,643,000   12.82%     5,643,000   无                0
                                                                              法人
                                                                              境内非国有
  2      华辰星      5,400,000   12.27%     5,400,000   无                0
                                                                              法人
                                                                              境内非国有
  3      宁波慧和    3,369,994   7.66%      3,369,994   无                0
                                                                              法人
  4      肖旭凯      2,585,000   5.87%      2,585,0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5      王玉琴      1,836,000   4.17%      1,836,0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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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有限售
                                                              情况                 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比例       条件股份
                                                             股份                  性质
                                              数量                  数量
                                                             状态
  6     高颖         1,654,000    3.76%     1,654,0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境内非国有
  7     青岛六禾     1,580,000    3.59%     1,580,000   无               0
                                                                               法人
  8     王振民       1,350,000    3.07%     1,350,0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9     陈拥军       1,250,006    2.84%     1,250,006   无               0     境内自然人
 10     夏晓辉       1,219,900    2.77%     1,219,900   无               0     境内自然人
       合计         25,887,900   58.82%    25,887,900   -                  -   -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公司第一大股东鑫凯达持有公司 12.82%的股份,第二大股东华辰星持有公
司 12.27%的股份,持股比例相近且均未超过 30%,公司无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

       肖旭凯、高颖、王玉琴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高颖为肖旭凯配偶,王玉
琴为高颖母亲。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肖旭凯直接持有公司 5.87%的股份,
高颖直接持有公司 3.76%的股份,王玉琴直接持有公司 4.17%的股份。此外,肖
旭凯、高颖通过鑫凯达间接控制公司 12.82%的股份,通过华辰星间接控制公司
12.27%的股份。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 38.89%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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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40,000.00 万元(4,000,000 张,400,000 手)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华锐转债总计为 287,730,000
元(287,730 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1.93%。

     3、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 100 元/张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0,000.00 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本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 A 股股
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
额不足 4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结果: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 287,730 手,即 287,730,000 元,
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1.93%;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10,780 手,即 110,78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7.7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490 手,包销金额
为 1,490,000 元,包销比例为 0.37%。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千元) 持有可转债比例(%)
    1     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1,289.00                     12.82
    2     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9,081.00                     12.27
    3     肖旭凯                               23,495.00                      5.87
    4     王玉琴                               16,687.00                      4.17
    5     高颖                                 15,033.00                      3.76
    6     陈拥军                               10,890.00                      2.72
    7     李志光                                8,189.00                      2.05
    8     张平衡                                7,362.00                      1.84
    9     肖旭荃                                7,362.00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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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千元) 持有可转债比例(%)
    10    马旭东                             6,850.00                      1.71
                     合计                   196,238.00                     49.05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及承销费用                                              471.70
                   律师费用                                                54.72
              审计及验资费用                                               56.60
               资信评级费用                                                42.45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31.04
                    合计                                                  656.51
    注:以上费用不包含增值税。


二、本次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 287,730 手,即 287,730,000 元,约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 71.93%;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10,780 手,即 110,780,000 元,占本次发
行总量的 27.7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1,490 手,包销金额为 1,490,000
元,包销比例为 0.37%。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已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
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
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第 359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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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 9 月 17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2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4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40,000.00 万元

      4、发行数量:400 万张(40 万手)

      5、上市规模:40,000.00 万元

      6、发行价格:100 元/张

      7、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为 4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56.51 万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343.49 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4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
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精密数控刀体生产线建设项目              19,857.82                 16,000.00
  2     高效钻削刀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15,277.49                 12,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47,135.31                 40,000.0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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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具
体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株洲分行 57010078801500001404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株洲醴陵支行      8111601011900588244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株洲支行          635557936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 万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6 月
24 日至 2028 年 6 月 23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
年 1.0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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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 2022 年 6 月 24 日(T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6 月 30 日,
T+4 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12 月 30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
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6 月 23 日)止。(非交易日顺延至下
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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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30.91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
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
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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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
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
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
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
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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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
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
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
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
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 A 股股票
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3%(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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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
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
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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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
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
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
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二)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3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4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余额包销。

       2、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3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的可转债不存在无权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份数量。若至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6 月 23 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
申购起始日(2022 年 6 月 24 日,T 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
告。

     (2)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
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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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华锐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3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华锐精密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9.089 元面值可
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9089 手可转债。发行人现有总股
本 44,008,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
限总额为 40 万手。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4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十六)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十七)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
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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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
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
担的其他义务。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
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
改作出决议;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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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株洲华锐精密
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
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未偿还的可转债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
面提议;

     3、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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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债券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行债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未发行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为 0。

二、资信评级机构对发行人的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 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 Z【1171】
号),华锐精密主体信用等级为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评级
展望为稳定。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四、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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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发行人的偿债措施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公司的主体评
级为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项评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
一次跟踪评级。

     最近三年,公司偿债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性和偿债能力相关的指标如下:

                                                                      单位:倍;%;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度          日/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比率                                      2.95                 1.54                 1.62
速动比率                                      2.44                 1.12                 1.17
资产负债率                                   22.64                33.51                39.3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3,072.91            14,157.46            11,831.41
利息保障倍数                               -745.24                31.40                17.77
    注:2021 年利息保障倍数为负,系 2021 年度利息费用小于利息收入所致。


一、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62、1.54 和 2.95,速动比率分别为
1.17、1.12 和 2.44。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整体呈上升趋势,短期偿债能力逐
步增强。

     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和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带来了经营性现金流量净增
加,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及存货等流动资产的增长带动的流
动资产增长幅度高于流动负债的增长幅度,从而拉动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提高。

二、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9.33%、33.51%和 22.64%,整体呈
下降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规模扩张、盈利能力增强、股东投入增加,财务结构
更趋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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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11,831.41 万元、14,157.46
万元和 23,072.91 万元,远高于当期需要偿还的借款利息,主要系公司保持较好
的盈利能力且逐步增强;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7.77 倍、31.40 倍
和-745.24 倍,偿债能力持续增强,2021 年利息保障倍数为负,系 2021 年度利息
费用小于利息收入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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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对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利润表及现金
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天职国际出具了天职
业字[2020]32356 号、天职业字[2021]13814 号和天职业字[2022]2962 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

     (一)最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14,941.39                     61,837.60              53,104.57
负债合计                              26,020.87                     20,720.60              20,888.06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88,920.51                     41,117.00              32,216.51

     2、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总收入                                              48,547.73       31,218.59          25,892.90
营业利润                                                18,102.22       10,408.93           8,039.49
利润总额                                                18,685.94       10,223.16           8,227.49
净利润                                                  16,235.31          8,900.49         7,181.1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16,235.31          8,900.49         7,181.19

     3、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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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609.86        10,094.53         10,277.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198.62       -10,026.17          -9,234.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820.41         -3,465.38         2,439.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238.76         -3,409.85         3,479.55

     (二)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比率(倍)                                2.95                  1.54                 1.62
速动比率(倍)                                2.44                  1.12                 1.17
资产负债率(%)                              22.64                 33.51                39.3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6.78                  5.56                  6.11
存货周转率(次/年)                           3.32                  2.77                 2.5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23,072.91            14,157.46             11,831.41
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
                                         16,235.31              8,900.49             7,181.19
利润(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15,231.86              8,833.49             6,815.33
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
                                              5.13                  6.33                 6.57
比例(%)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68                  3.06                  3.11
金流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2.55                 -1.03                 1.0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
                                       20.21             12.46              9.76
股净资产(元/股)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存货周转率(次/年)=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费用+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股本总额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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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74.14       -51.63       -54.71
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883.08       316.23       502.13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8.6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431.92            -               -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67      -185.77       -17.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180.53        78.83       430.43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177.08        11.82        64.56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1,003.45        67.01       365.8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1,003.45        67.01       365.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235.31     8,900.49     7,181.19
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6.18         0.75         5.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5,231.86     8,833.49     6,815.33
利润

     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365.86 万元、67.01
万元和 1,003.45 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 5.09%、
0.75%和 6.18%,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三、财务信息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
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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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 130.91 元/股计算,且不
考虑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约 40,000.00 万元,总股本增加约 305.55 万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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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公司本次可转债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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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发行人未发生下列可能对发行人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二、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四、重大投资;

     五、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六、发行人住所变更;

     七、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八、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九、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十、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十一、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十二、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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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四、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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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霍达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邮编:                  518026

保荐代表人:            钟凌飞、邓永辉
项目协办人:            李潇
项目组其他成员:        李汉宁、徐嘉鑫、刘笛阳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121


二、上市保荐机构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招商证券同意推荐华锐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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