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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锐精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9-24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2-067
转债代码:118009                转债简称:华锐转债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
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
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至 2022 年 9 月 23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
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
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