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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景生物: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9-24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68                               证券简称:热景生物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10 月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目 录 ..................................................................................................................................................... 1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 ............................................................................................................................................... 6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受让公司外泌体相关基因检测研发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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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热景生物”)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
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
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
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
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
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
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
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
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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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
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
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东代表、
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
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
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
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
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4)。
    十六、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体温
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以配合;参会当日需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
请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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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 10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

旺西路 26 号院中关村高端医疗器械园 10 号楼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层会

议室

3、会议召集人: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名称

       1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受让公司外泌体相关基因检测研发项目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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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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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受让公司外泌体相关基因检测研发项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拓展公司业务需求,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并

最大程度减少研发失败风险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同时通过实际控制人及关键管理

人员参与的方式,分担投资风险并实现相应激励。公司拟与林长青先生、员工持股平

台北京尧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共同出资 10,000

万元人民币设立北京尧景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尧景基因”,最终名称以工

商登记为准),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5,800 万元,占尧景基因注册资本的

58.00%;林长青先生出资人民币 2,200 万元,占尧景基因注册资本的 22.00%;北京尧

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占尧景基因注册资本的 20.00%。

    尧景基因成立后,拟按照热景生物“外泌体相关基因检测研发项目”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累计已发生的研发费用账面发生额确定转让价格,金额为 248.19 万元。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并购买公司研发项目构成关联交易,林长青先生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长青先生,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余韶华先生、汪吉杰先生、石永沾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孙海峰先生以及

监事李靖女士、高琦女士、柳晓利女士参与投资了员工持股平台尧景管理中心,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尧景管理中心系公司关联方。综上所述,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拟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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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经审计总资产的 1%以上。

    公司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签署设立控股子公司,签署相

关文件及办理其它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

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受让公司研发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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