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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软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6-17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软科技”或 “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5 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69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1.59
元,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 381,927,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323,631,025.2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全部到位,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9]0229000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
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
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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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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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建设期
 1       矿山安全生产大数据云服务平台项目       4,820.00          4,820.00   24 个月
        基于“Longruan GIS”的智慧矿山物联网
 2                                              8,931.00          8,931.00   24 个月
                  管控平台项目开发
        基于时空智能的应急救援综合指挥与逃
 3                                              4,218.00          4,218.00   24 个月
                  生引导系统与装备
 4                 补充流动资金                 7,500.00          7,500.00
 5                   超募资金                   6,894.10          6,894.10
                    合计                       32,363.10         32,363.10

       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
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
况。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规划持续投入募集
资金,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
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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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
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
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
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但并
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
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
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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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
务核算工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
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包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独
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包含本数)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
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监事会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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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龙
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4.保荐机构出具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龙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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