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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软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29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的召开情况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公司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
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龙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
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司所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
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
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内控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
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
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的决策程序、
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
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合公司 2022 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 2022
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审计
的相应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
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