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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1-011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4 月 27 日,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
事宜。具体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美
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33.3334 万股,已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30,100
万股增加至 40,133.3334 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100 万元增加至人民
币 40,133.3334 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结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及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情况,拟
对《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
有关条款进行下述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1
   新增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333,334 股,
                                           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
    第五条 股东一:美迪凯控股集团有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限公司                              40,133.3334 万元。
   法定代表人姓名:葛文志
    法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
峤镇中心大道北侧(台州美迪凯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旁边)
    以经确认的审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式认缴出资 2762.8736 万股,占注
册资本的 9.179%,现已足额缴纳。
    股东二:海宁美迪凯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葛文志
    法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
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纬三路 11 号 751
室
    以经确认的审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式认缴出资 259.2404 万股,占注册
资本的 0.8613%,现已足额缴纳。
    股东三:丽水增量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葛文志
    法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
自治县红星街道新华路 58 号四楼 404
室
    以经确认的审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式认缴出资 552.5747 万股,占注册
资本的 1.8358%,现已足额缴纳。
    股东四:丽水共享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葛文志
    法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
自治县红星街道新华路 58 号四楼 403
室
   以经确认的审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2
本方式认缴出资 276.2874 万股,占注册
资本的 0.9179%,现已足额缴纳。
    股东五:景宁倍增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葛文志
    法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
自治县红星街道新华路 58 号三楼 304
    以经确认的审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式认缴出资 1951.0584 万股,占注
册资本的 6.4819%,现已足额缴纳。
    股东六:丽水美迪凯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美迪凯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
自治县红星街道新华路 58 号三楼 305
室
    以经确认的审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式认缴出资 16519.6355 万股,占注
册资本的 54.8825%,现已足额缴纳。
    股东七:香港丰盛佳美(国际)投
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夏利敏
    法定地址:香港九龙观塘海滨道 133
号万兆丰中心 16 楼 F2 室
    以经确认的审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式认缴出资 5801.3186 万股,占注
册资本的 19.2735%,现已足额缴纳。
    股东八:珠海成同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珠海普罗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7022(集中办公区)
    以经确认的审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式认缴出资 988.5057 万股,占注册
资本的 3.2841%,现已足额缴纳。
    股东九:粤莞先进制造产业(东莞)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国投创新投

                                       3
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
大道 1 号 3 栋 2D 室
    以经确认的审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式认缴出资 988.5057 万股,占注册
资本的 3.2841%,现已足额缴纳。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0,100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0,133.3334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30,100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普通股 40,133.3334 万股,无其他种类
                                           股份。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
事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 5 日以前        事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 3 日以前
以专人送出、邮件、传真方式通知全体         以专人送出、邮件、传真方式通知全体
董事和监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         董事和监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
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         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
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司章程未有规定           删除
或公司章程规定与股东间其他约定不一
致的,以股东间的其他约定为准。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
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顺延,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
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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