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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惠技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9-1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惠技术”、“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负责先惠技术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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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持续
 2      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督导协议,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3                                                       回访、资料检查等方式开展持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规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   经核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
 5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   发生须公告的重大违法违规
        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事项以及违背承诺的情况。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经核查,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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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
        诺。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经核查,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等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公司治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执行。
 8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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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控制度体系,该等内控制度符
      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效执行。
      等。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 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
      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 露文件进行及时沟通、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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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确信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文件进行了审阅,经核查不存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曰内,完成对
                                                       报告的情况。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经核查,公司或其控股股东、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受到中国
11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施予以纠正。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
                                                       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经核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经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13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
       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
       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经核查,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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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 生该等情况。
       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
       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
       他情形。

                                       2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
         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进行专项
 15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
                                                            现场检查的情况。
         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
         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东兴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
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先惠技术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四、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更新迭代风险
       随着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的高速发展,我国智能制造装备的发展深度和
广度日益提升,以新型传感器、智能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成套生产线
为代表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制
造装备也实现了突破。如果公司的技术开发和产品升级不能及时跟上市场需求的
变化,则会对生产经营和核心竞争力造成负面影响。
       2、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企业,通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目前拥有专利权
8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7项。上述技术成果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如果重
要技术成果被泄密或专利被侵权,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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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几年来,意大利柯马、库卡、ABB、蒂森克虏伯等国际知名智能制造装备
企业纷纷加大在中国的投资力度,扩充在华的生产基地,国内一些上市公司也加
大在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的投入。国内外厂商的进入,使国内智能制造装备的市场
竞争更加激烈。
    同时,公司已初步进入欧洲市场,在境外市场面对具有本土优势的国际知名
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的直接竞争。
    目前,公司在技术水平、项目经验、品牌知名度、资金及技术人员储备方面
均与国际知名企业存在一定差距,如果未来公司不能迅速提高经营规模,增强资
本实力,扩大市场份额,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2、人力资源的风险
    公司从事智能装备制造业,不仅需要掌握机械、电子、控制、工业软件等跨
领域多学科知识的技术人才,也需要深入了解客户需求、生产工艺、产品特征,
具备项目实施经验和沟通能力的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智能自动化装备系统集成
整体解决方案涉及研发、设计、生产、装配、调试等环节,整体周期相对较长、
工艺较复杂,需要与客户保持紧密、良好、有效的沟通,需要按照客户的排产计
划高效执行项目管理。随着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将面临加大培养和储备
技术、项目管理人才的压力。
   (三)行业风险
    现阶段,受制于现有的生产规模、技术人员和资金等条件,公司将主要资源
集中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动力总成、燃油汽车底盘系统、变速器等汽车制造
的细分领域。汽车产业属于周期性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受宏观
经济环境的波动。经过多年快速发展,行业整体增速趋缓,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也逐步退坡。短期内,汽车产销量下滑将对汽车领域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整体市
场需求带来消极影响。在手订单可能会存在因客户车型量产期推迟,影响订单实
施进度。长期来看,如果汽车行业产销量持续下降,汽车厂商对固定资产新增投
入减少,会对汽车领域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整体市场需求带来不利影响。如未来
汽车行业整体产销量持续下跌,则目前主要客户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将会下降,对
业绩增长产生压力。


                                  4
         (四)宏观环境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自全国范围发生以来,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在
   全国范围内持续进行。目前,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影响不重大。
   但新冠疫情出现反复或者管控需要长期持续,由于公司智能制造装备通常需要在
   客户现场提供服务,新冠疫情下人员聚集和流动受限,会造成项目安装、调试、
   陪产等较难顺利推进,不利于完成现场工作,进而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对公司生
   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重大违规事项

          无。

   六、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期增减(%)
营业收入                           535,983,175.13         215,501,862.34              148.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097,405.96          31,033,815.31              132.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2,232,356.54          26,185,730.14              137.6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6,623.39          26,884,657.85              -96.8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69,281,501.86       1,080,099,749.81               8.26
总资产                            1,817,100,531.02       1,388,293,695.09              30.89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1-6月)        (2020年1-6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5                0.55               72.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5                0.55               72.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82                0.46               78.26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44                7.41    减少0.9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5.56                6.26    减少0.70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83               13.16    减少6.33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1年1-6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8.71%,主要系公司订单随新能源汽


                                            5
车动力电池厂持续扩产而快速增长,部分新能源汽车业务在报告期确认收入带来
业绩的增长。
    2021年1-6月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系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2021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6.81%,主要系
本期业务规模大幅增长,新聘员工大幅增加,成本、薪酬、费用及税金支出均同
比增加,而销售回款受大额合同回款时点的不均衡性影响,未同比变动所致。
    报告期末,总资产较上年末增长 30.89%,主要系报告期合同资产、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增长所致。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包括技术优势、项目经验优势、核心客户优势、产品模式
优势、服务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技术优势
    智能自动化装备及工业制造数据系统产品制造过程涉及计算机软件、电气工
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工业设计等多个领域的专业知识,研发基础要求
较高,是一个大型的定制型系统。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并建立了强大的技
术团队,截止报告期末已取得80专利权,47项软件著作权,能够满足上汽集团系、
上汽大众系、德国大众系、一汽集团系、华晨宝马、采埃孚系等全球知名企业的
严苛技术标准。
    公司是大众汽车(包括上汽大众、一汽大众)、华晨宝马的动力电池包
(PACK)生产线主要供应商,实现了对进口产品的部分替代,也是宁德时代新
能源、孚能科技的动力电池模组生产线供应商。同时,成功走出国门,成为少数
直接为欧洲当地主要汽车品牌(大众斯柯达(捷克))提供动力电池包(PACK)
生产线的中国企业;公司在燃油汽车领域研发并生产制造的智能自动化生产线主
要用于众多客户的中高端变速器、底盘系统的生产,并最终提供给大众、奔驰、
宝马等国际知名品牌的主流车型所使用。众多优质知名客户的认可,是公司技术
实力的综合体现。
   (二)项目经验优势
    智能自动化装备为大型非标产品,产品的成功涉及整体方案设计、机械与电

                                   6
控方案设计、信息化功能设计、零部件采购、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系统技术升
级等各环节,客户需求变化性和生产复杂性的提升导致项目管理难度较高。因此,
下游中高端优质客户在招标时,一般要求投标方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特别是具
有与世界排名靠前或国内前列的汽车厂商成功合作的经验。公司自成立以来,一
直致力于与汽车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品牌汽车的生产,
产品线横跨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领域,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是公司业务开拓
的重要优势。
   (三)核心客户优势
    汽车行业中高端市场呈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优质客户是行业内的稀缺资
源。因此,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的客户资源在行业竞争中具有关键作用。公司经
过多年发展,凭借一流的技术和过硬的产品质量,在已进入的多个细分领域拥有
一大批国内外优质的客户资源,成功跻身上汽大众系、一汽集团系、华晨宝马等
汽车厂商,宁德时代新能源、孚能科技等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厂商的供应商体系,
还为上汽集团系、采埃孚系等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提供生产线装备。核
心客户的积累成为公司发展的关键竞争优势。
   (四)产品模式优势
    公司产品包括智能自动化装备及工业制造数据两类,其中,智能自动化装备
属于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硬件基础),工业制造数据系统属于智能制造基础
软件/网络/安全技术(软件基础)。两大类产品形成了互补的优势:①相较大部
分竞争对手产品,工业制造数据系统能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智能预警系统、智能
诊断等高级功能,大幅提升了智能自动化装备产品的智能化水平,极大的丰富了
客户选择,特别有助于公司对上汽大众等设备智能化要求很高、技术要求苛刻的
高端客户维护开拓。①智能自动化装备是公司自成立以来销售的主要产品,无论
是在燃油汽车还是近年来高速发展的新能源汽车领域,均有较为丰富的优质客户
积累。近年来,随着工业4.0概念带来的制造升级,客户对制造装备的智能化升
级需求更为迫切,公司积累的智能自动化装备客户对工业制造数据系统产品具有
广泛的需求,能够有效形成交叉销售。
   (五)服务优势
    智能自动化装备属于客户的核心生产设备,客户对供应商的服务能力和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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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速度较为重视。公司具有丰富的大中型客户项目服务经验,提供覆盖项目全流程
的高质量服务。项目开始前期,公司与客户密切交流,及时跟踪客户信息,了解
客户对于产品生产设计要求,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产品设计方案,力求在最短时间
内向客户交付满意的产品。项目进行厂内整线验收之后,公司安排专人进行配送、
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及时反馈项目实施效果,同时还向客户提供工作人员培训
等服务。此外,质保期过后,也为售后服务提供快速响应速度保证。
   (六)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承延严谨设计制造流程,产品具有高标准、高质量、高可靠性的特点。
公司拥有雄厚的生产能力,独立厂房,包括粗加工车间、精加工车间、装配车间、
电气车间。生产设备包括 CNC 加工中心、装配平台、数控铣床、数控机床、精
密平面磨床和三坐标测量机等。生产车间实行 5S 质量管理条例,并通过了
ISO9001、ISO14001 体系认证,大力贯彻实施企业的标准化管理流程。
    综上所述,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1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 3,662.88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6.83%;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524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34.91%。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在研项目正常开展,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的研发成
果。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 80 件,授权软件著作权 47
件。其中,2021 年上半年新增申请专利 11 件,新增专利授权 16 件,新增软件
著作权授权 3 件。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长沙高端智能制造装
备研发及制造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73,905,713.99 元(含截至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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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12 月 31 日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和利息产品投资收益)用于投资
新建长沙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
    2021 年 1-6 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5,081,388.25 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流人民币 72,000,000.00 元、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永久补流人
民币 60,979,624.76 元,2021 年 1-6 月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人民币 4,350,410.61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390,942,572.26 元;其中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人民币 30,942,572.26 元,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
到期的余额人民币 360,0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614,653,174.66
     减:补充流动资金                                                 132,979,624.76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95,081,388.2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350,410.61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余额                                            390,942,572.26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相关人员直接及间接持股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公司职务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方式
                                                         1,937.4117     直接持有
  潘延庆             董事长、首席技术官
                                                          114.4500      间接持有
                                                         1,937.4117     直接持有
  王颖琳                 董事、总经理
                                                          114.4500      间接持有
  陈益坚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04.4000      间接持有
                                                          193.8000      直接持有
  张安军                董事、副总经理
                                                           34.2000      间接持有
  张明涛                  副总经理                         22.0000      间接持有
  陈为林             监事会主席(现任)                    10.0000      间接持有
  郑彬锋                     监事                          15.0000      间接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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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强                 董事会秘书                      10.0000   间接持有
 厉佳菲             监事会主席(离任)                  3.5000   间接持有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益坚参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于 2020 年 11 月获得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0 万股,将在满足相
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期限分次进行归属。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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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   安              汤毅鹏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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