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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方科技:有方科技:关于公司股东解散及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2022-06-18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散及相关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收到公司股东厦门市方星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方星汇”)的通知,方星汇经合伙人决议决定解散注销,并将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其持有公司

股份的非交易过户事宜,后续合伙人将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软件进行统

筹管理,并将继续履行方星汇作为公司大股东所需遵守的各类减持要

求,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比例

占方星汇的 82%)将严格遵守减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自所做的

承诺。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解散注销的基本情况

    方星汇原名深圳市方之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7385748,经营范围

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

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星汇持有公司 5,741,325 股无限售流通股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6.26%,以上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

权利限制的情形。方星汇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决定解散注销方星汇。

方星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合伙人按照原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                在方星汇持    持有证券资产   对应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
     合伙人名称
号                股比例(%)      代码        份数量(股) 本比例(%)
 1      杜广        32.8938                    1,888,540.00     2.0599
 2      熊杰        15.6045                     895,905.00      0.9772
 3      王慷        15.3613                     881,944.00      0.9620
 4     肖悦赏       9.2756                      532,542.00      0.5809
 5      彭焰        2.6648                      152,995.00      0.1669
 6     郑圆圆       2.2651                      130,047.00      0.1418
 7     李银耿       1.9986                      114,746.00      0.1252
 8     邓江林       1.9986                      114,746.00      0.1252
 9      刘杰        1.5989                      91,798.00       0.1001
10     田同军       1.3324                      76,497.00       0.0834
                                  688159
11     李绍帅       1.3324                      76,497.00       0.0834
12     宋玉梅       1.3324                      76,497.00       0.0834
13     于海军       0.9993                      57,373.00       0.0626
14     焦彦明       0.9993                      57,373.00       0.0626
15     王柏林       0.9993                      57,373.00       0.0626
16      董宝        0.9327                      53,549.00       0.0584
17     林学春       0.8661                      49,726.00       0.0542
18      黄雷        0.7495                      43,031.00       0.0469
19     刘国清       0.6662                      38,249.00       0.0417
20     陈世华       0.6662                      38,249.00       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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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在方星汇持    持有证券资产   对应公司股   占公司总股
     合伙人名称
号                股比例(%)      代码        份数量(股) 本比例(%)
21     宋文婷       0.5996                      34,425.00     0.0375
22     黄亚明       0.5996                      34,425.00     0.0375
23     张元勋       0.5996                      34,425.00     0.0375
24      李改        0.5996                      34,425.00     0.0375
25     贺振华       0.5996                      34,425.00     0.0375
26     万志军       0.5996                      34,425.00     0.0375
27     胡舰珑       0.5996                      34,425.00     0.0375
28     李秋生       0.5996                      34,425.00     0.0375
29      刘慧        0.3331                      19,124.00     0.0209
30     黎小云       0.3331                      19,124.00     0.0209

      合计            100              /        5,741,325      6.2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公司披露本公告之后,方星汇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非交易过户事宜。

     2、方星汇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如下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

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其中,王慷持所持有本企业的出资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

公司回购。

     (2)减持意向承诺: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在满足上述锁定期(包

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十


                                   3
二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累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解除锁定后本公

司/本企业持股数量的 5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发行价。如公司上

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减持底价相应进行调

整。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

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

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

(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公

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企业未

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

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除上述承诺外,方星汇在 2021 年 1 月自愿承诺:

    “本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

持股份。承诺期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

股份亦将遵守前述承诺进行锁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星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本次证券过入方中,公司董事王慷先生、杜广先生,监事熊

杰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黄雷先生、李银耿先生、核心技术人员肖悦赏

先生、彭焰先生、田同军先生和汤柯夫夫妇,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4
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及各

自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做出的承诺。

    4、本次因方星汇解散,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取得公司股份的全

体合伙人将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软件进行统筹管理,并承诺将继续履行

方星汇作为公司大股东所需遵守的各类减持要求。

    5、方星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方星汇进行

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7、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

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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