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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1 年 12 月 24 日,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炬
光科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
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炬光科技的保荐机构,对炬光科技进行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半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炬光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工作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炬光科技签订《持续督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
  2                                           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炬光科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技经营情况,对炬光科技开展持续督
                                                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炬光科技在持续督导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4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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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     2022 年半年度,炬光科技在持续督导
 5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   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项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
       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炬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保荐机构督促炬光科技依照相关规定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7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公司治理制度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保荐机构对炬光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炬光科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8                                            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运行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保荐机构督促炬光科技严格执行信息
 9     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相关文件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
       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
       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对炬光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
       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
 10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
       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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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除公司原董事方德松(同时任职新疆
                                              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因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22 年 6 月 9 日
                                              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拟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决定对方德松给予警告 50 万元的罚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11                                           款外,2022 年上半年度,炬光科技及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根据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发布的公告,
                                              方德松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
                                              事会审议同意选聘谢忱女士担任公司
                                              董事,上述变更董事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2 年上半年度,炬光科技及其控股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12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的情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2022 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
 13    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 炬光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易所报告的情况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
       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
       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
       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2022 年上半年度,炬光科技未发生相
 14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
                                               关情况
       其他不当情形;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为需要报告的其
       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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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 2022 年上半年度,炬光科技不存在需
  15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 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
          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
          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炬光科技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 核心竞争力风险

       1、研发能力未能匹配市场需求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光子产业链上游的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元器件和原材
料(“产生光子”)、激光光学元器件(“调控光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
正在积极拓展光子产业链中游的光子应用模块、模组、子系统(“提供光子应用
解决方案”)业务,重点布局汽车应用、泛半导体制程、医疗健康三大应用方向。
公司专注于光子技术基础科学研发,和拓展潜在创新的应用领域:其中 UV-L 固
体激光退火光学系统研发投入较大但尚在持续研发阶段,激光雷达发射模组已签
署 4 亿元框架协议但收入仍在爬坡,元器件业务已经逐步得到市场认可但仍在通
过持续研发拓展应用场景、提高销售收入和达到规模经济。对于一些新兴的应用
方向,公司还处于研发投入和应用拓展阶段,实现一定收入但尚未取得较大稳定
盈利。技术研发是一个不断探索未知的过程,产品化和市场化也始终具有一定的
不确定性。公司如未能在研发方向上做出正确判断,或未能收获预期的下游市场

                                         4
应用效果,前期的研发投入将难以收回,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
研发失败的风险。

    2、核心技术泄密、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保护,除了积极进行专利布局,还有一部分公司核心
技术细节以技术秘密的形式予以保护,公司建立了核心技术管理制度,从人员、
场地、设备、资料存储等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管理,但存在技术人员违反有关规定
向外泄露或技术被他人盗用的可能。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
善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半导体激光与激光光学本身技术工艺复杂,涉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光机电设
计、封装工艺、测试表征、热学、热应力控制、微光学制造工艺、机械工程与自
动控制等多项理论及应用专业学科。公司产品和工艺的持续研发创新主要依赖于
所培养的高效稳定的研发和工程技术团队。随着市场竞争程度的不断加剧,行业
企业对人才的争夺也愈发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原有人才的文化认同和新
人才的文化传承,则存在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

       (二) 经营风险

    1、框架协议合作风险

    公司与德国大陆集团签订的《战略供应商合同》和《项目协议》,提供激光
雷达发射模组,折合人民币约 4 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协议已执行
6,471.13 万元。考虑到激光雷达作为新兴行业应用于量产乘用车上量爬坡节奏整
体有所延后,以及汽车行业半导体供应链整体面临的挑战对整车制造和激光雷达
制造交付带来的短期不利影响等因素,该协议的执行相比协议中的预测进度有延
后的风险。

    公司与国内激光雷达行业客户 B 公司签署有《车用激光器领域框架合作协
议》,2021 年公司获得 B 公司项目定点,报告期内公司与该公司在车载激光雷达
领域持续开展激光雷达发射模组量产项目合作,持续进行产品开发与研发样品交
付,公司目前已基本完成量产产线建设,双方目前正在就量产前的验证计划和时

                                   5
间安排进行商议。

    与英国 Cyden 公司签订的《总体合作协议》和《排他协议》,独家供应家用
医疗健康应用模块,折合人民币约 8 亿元,由于英国 Cyden 公司多次对产品进行
优化设计,同时供应商也多次对塑料光学件的模具进行修模,叠加客户供应链问
题、疫情问题,致使客户临床试验时间、医疗认证的获取进度存在一定程度延后,
英国 Cyden 公司正积极推进在美国、日本、欧盟以及中国的医疗认证,以确保双
方合作的正常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产品已完成设计定型并进入小批量生产阶段,
该框架协议已产生 178.32 万元收入(包括样品销售及技术开发服务费)。

    以上框架协议如未能顺利履约将对公司未来收入和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公司存在相关框架协议合作风险。

    2、公司与国际龙头企业在产品布局上存在较大差距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光子产业链上游的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元器件和原材
料(“产生光子”)、激光光学元器件(“调控光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
正在积极拓展光子产业链中游的光子应用模块、模组、子系统(“提供光子应用
解决方案”)业务,重点布局汽车应用、泛半导体制程、医疗健康三大应用方向。
同行业国际龙头企业主要包括相干公司、贰陆集团等,上述企业普遍拥有五十年
以上发展历史,有丰厚的技术储备和人才积累,同时从事中下游的广泛业务,综
合实力相对很强。

    公司在上游元器件细分领域存在一定技术优势和市场地位,但相比同行业国
际龙头企业成立时间较短,存在综合规模较小等市场竞争劣势,在中下游产品布
局上存在较大差距,总体仍处于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阶段。如果不能加快向行业
中游拓展产品布局、为下游客户提供完善的光子应用模块和系统解决方案,可能
会错失潜在市场发展机遇。

    (三) 财务风险

    1、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境内外知名企业,规模较大,信用水平较高。虽然公司主
要客户目前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未来如果部分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
                                    6
化,公司仍将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导致的坏账损失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制品、自制半成品及库存商品等构成,随着公司
销售规模的稳步增长,各期末存货余额呈增长趋势,若未来市场需求发生改变、
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合理并且有效地控
制存货规模、可能导致存货积压,存在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

    未来预测期内,公司激光剥离光学系统的销售情况受到下游客户的经营业绩、
研发进度、工艺路线、内部决策流程、资金及预算计划等因素影响。若未来激光
剥离光学系统的销售情况不及商誉减值测试中的预测数据,或 LIMO Display 的
生产经营环境或所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光学系统产品线资
产组商誉减值。此外,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导致相关资产组未来收入增长率、毛利率和折现率等指标不及预期,将可能
导致商誉减值,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较高,主要以欧元和美元为主进行结算,目前
汇率的频繁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出口产品的销售定价,造成汇兑损益的波动,因
此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3、税收及科研项目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境内主要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研
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未来,如果上述税收及科研项目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或者公司未来不再具备相关资质或不能满足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将对
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4、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率保持相对较高水平。未来如果激光行业环境出现
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四) 行业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固体激光器泵浦源、光纤激光器核心器件、高端工业制造、

                                   7
医疗健康等领域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公司正在拓展智能辅助驾驶、半导体集成
电路芯片制程、显示面板制造等新兴应用领域,销售收入占比仍相对较低,公司
产品在上述新兴应用领域的销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智能辅助驾驶行业总体仍处于前期发展阶段,商业化量产进度和不同技术路
线的选择上仍有较大不确定性;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处于国产化替代初期,
仍面临技术瓶颈和政策波动风险;显示面板制造行业具有一定周期性,OLED 在
下游应用场景的大规模推广仍处于发展初期。

    因此,若上述新兴应用领域发展放缓导致市场需求低于预期,或公司在技术
路线的选择上未能做出正确判断,则公司产品在新兴应用领域的销售存在较大不
确定性的风险。

    (五) 宏观环境风险

    目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而且新冠疫情影响也仍然存在,全球
经济放缓可能对消费电子、汽车、泛半导体等行业带来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
公司业绩。

    公司一直秉承国际化经营的发展理念,子公司 LIMO 和 LIMO Display 位于
德国多特蒙德,公司在美国、爱尔兰和俄罗斯有研发和商务人员,公司大量产品
销往欧洲、日韩、美国等地区,海外客户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和盈利来源。如果未
来国际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不
能与跨国经营需求相匹配,或存在公司对相关法律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等情形,
未来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可能导致跨国经营及贸易政策
相关风险。

    同时,公司部分原材料来自境外供应商,如果未来贸易政策发生变化,或相
关国家贸易政策变动、贸易摩擦加剧,可能会对公司产品销售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进而影响到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目前公司正积极开拓国内外优质供应商,但与相
关供应商的大规模合作仍需要一定时间。未来若因部分境外供应商所在国家或地
区对我国实施出口限制措施导致相关境外供应商停止向国内企业提供主要原材
料,则短期内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8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63,649,097.40              217,652,896.47              21.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9,157,735.02               33,324,891.34            107.5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46,046,315.54               22,179,261.76            107.61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137,383.39               29,623,549.46             -79.28
流量净额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6 月末              2021 年 6 月末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387,259,772.01            2,319,012,978.77               2.94
的净资产
总资产                     2,608,370,661.76            2,517,291,002.07               3.62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2 年 1-6         2021 年 1-6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月                  月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7            0.49                  57.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7            0.49                  57.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51            0.33                  54.55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4            5.20     减少 2.26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96            3.46     减少 1.50 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2.84              16.19     减少 3.35 个百分点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364.9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1.13%。
                                           9
上半年公司积极应对全国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拓展客户、发布新产品,保
持稳健增长;公司业务按照光子产业链上游、中游划分,上游业务是公司成长的
基石,也是目前收入的主要贡献者,中游业务虽然目前收入贡献比例少,但是未
来增长潜力大。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915.77 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 107.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604.63 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7.61%,主要系:(1)营业收入增长带动利润增长;(2)
进一步加强生产效率及管理效率提升,使得综合毛利率上升及费用率下降,报告
期内综合毛利率为 55.38%;(3)闲置资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益。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13.7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
少 79.28%,主要系受全球供应链波动影响及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主要原材
料采购备货量加大,购买商品及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 0.77 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 57.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51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4.55%,主要系公司本期净利润增长所致。

    综上,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牵头
制定《半导体激光器总规范》《半导体激光器测试方法》两项国家标准,子公司
LIMO 曾获得国际光学工程学会(SPIE)颁发的全球光电行业最高荣誉之一 Prism
Awards 棱镜奖,新闻联播、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曾多次通过
“领航科技、创新中国”“至诚报国”等栏目对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做过专题报道。

    公司现已自主研发形成共晶键合技术、热管理技术、热应力控制技术、界面
材料与表面工程、测试分析诊断技术、线光斑整形技术、光束转换技术、光场匀
                                   10
化技术(光刻机用)和晶圆级同步结构化激光光学制造技术九大类核心技术。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包括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境外专利 112 项,
境内发明专利 124 项,实用新型专利 151 项和外观设计专利 32 项。公司具有突
出的核心技术及产品优势。

    2、人才团队优势

    公司在中国西安、东莞和德国多特蒙德、美国圣何塞配置核心技术团队,具
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曾获得国家发改委“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与应用国家地方
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创新争先
奖”,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
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公司拥有稳定的国际化人才团队。

    3、公司品牌优势

    公司 Focuslight 品牌已在全球半导体激光行业和激光光学行业初步建立影响
力。公司销售网络分布于全球重点区域,已积累丰富的客户资源,客户覆盖下游
先进制造、医疗健康、科学研究、汽车应用、消费电子五大领域的国内外知名企
业及科研院所等优质客户。

    4、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自成立伊始,即确立了“国际化、品牌化”的战略定位,“质量、诚信、
卓越、挑战”的核心价值观,并将产品质量作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为
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公司基于愿景和价值观,建立并实施了满足
ISO9001:2015/IATF16949:2016 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思想,
制定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不断超越顾客需求”的质量方针。

    上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 2022 年上半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始终坚持基础科学问题研究和关键技术开发,对设计仿真、基础材料、
工艺技术等战略前沿方向持续投入、加大技术开发和创新力度,不断引进国际化
                                     11
技术人才。公司在俄罗斯、美国硅谷建立了研发办公室,吸引当地高级研究人才
加入,与西安、东莞、德国、海宁等地研发团队协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研究能力,
为未来业务发展提供技术储备。在总公司研发层面成立创新实验室,探索公司在
潜在业务增长领域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应用,做好技术储备和平台开发,提升
公司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竞争实力,不断开发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的新产品,为
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动力。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 3,384.47 万元,占营业收
入比重为 12.8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包括:

       1、半导体激光原材料领域,公司预制金锡陶瓷热沉产品在国内主流激光器
厂商得到逐步导入,在东莞基地建立了大规模自动化量产产线,与多家客户建立
合作,预期将于 2022 年实现数百万只产品量产交付。预制金锡陶瓷热沉产品荣
获“荣格技术创新奖”等殊荣。

       2、光学领域,公司在高分子光学阵列微透镜设计和工艺技术方面取得了积
极进展,一维高分子材料微透镜样品已经得到客户认可,逐步导入客户产品;光
学镀膜能力得到进一步扩展,除已批量应用的近红外光学镀膜外,实现高损伤阈
值光学镀膜及 DUV 镀膜技术自主可控;开发精密切割技术,实现皮秒激光切割
技术在光学加工中的应用,极大提高生产效率与加工精度。

       3、汽车智能驾驶领域,公司持续向汽车行业客户交付量产的 Flash LiDAR
面光源模组产品。作为线光斑发射模组方案的行业领导者,公司基于 EEL 和
VCSEL 激光器发布了多款线光斑激光雷达发射模组产品,并为多家激光雷达行
业客户送样。在报告期内,公司与国内激光雷达行业客户 B 公司的定点项目已基
本完成量产自动化产线的建设,进入量产前验证阶段,目前正在与客户针对具体
验证计划和时间安排进行商议。除此之外,公司与某客户合作的激光雷达线光斑
发射模组开发项目进展顺利,有望在 2022 年内获得项目定点并进入量产开发阶
段。

       4、泛半导体制程领域,光刻应用下游需求旺盛,光场匀化器增长 88.64%,
公司在德国多特蒙德子公司扩产建设了大规模紫外激光光场匀化器研发测试中
心,以满足更大市场需求;在显示面板制造方面,紫外固体激光退火线光斑系统
研制工作受全球疫情影响,预计将于 2023 年初完成样机的组装。为了进一步促

                                    12
进柔性 OLED 激光剥离业务,在国内建立了紫外固体线光斑激光剥离实验线,为
亚太客户提供更迅捷的激光剥离工艺测试服务;在固体激光剥离线光斑系统方面,
除了继续斩获新建产线订单以外,目前也在积极拓展已建产线的升级改造市场,
并且在报告期内中标第一个国内改造项目;在集成电路制造方面,Dlight S 系列
激光晶圆退火系统斩获“荣格激光创新奖”,Dlight S 及其他应用于逻辑芯片、功
率器件和存储芯片制程的产品持续稳定交付,并且同时在配合客户开发更高功率
的 IGBT 激光退火系统;在新型显示领域,公司的 Flux H 可变线光斑激光系统
在报告期内获得首台订单,应用于终端客户的巨量焊接制程。同时公司也在配合
客户开发更多应用于其他新型显示制程的激光系统产品和工艺。

    5、医疗健康领域,公司发布的“绮昀”系列新一代激光净肤元器件产品全
面进入量产,开始批量交付客户订单。在家用激光医疗健康市场,公司在手持式
激光嫩肤、手持式激光净肤方面和国内外头部客户开展项目洽谈。

    在知识产权方面,公司重视新兴专利的申请与现有专利的维护工作。2022 年
上半年,公司(包括各子公司)共申请发明专利 33 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8 项。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拥有已授权专利 419 项,其中美国、欧洲、日
本、韩国等境外专利 112 项,境内专利 307 项,包括境内发明专利 124 项、实用
新型专利 151 和外观设计专利 32 项,此外还拥有 7 项软件著作权。

    2022 年 1-6 月,公司研发投入 3,384.47 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
12.8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33,844,711.29     35,236,177.09                   -3.95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33,844,711.29     35,236,177.09                   -3.9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
                                     12.84             16.19      减少 3.35 个百分点
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13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余额(含现金
                                                              1,661,216,424.06
管理产品)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28,568,871.03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                          23,844,882.00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289,334,947.33
加:募集资金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4,274,694.24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余额(含现金管
                                                              1,323,742,417.94
理产品)

    截至2022年6月30日,炬光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

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的炬光科技股份均不存在减持、质押、冻结情形。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4
                                       直接持股数       持股比例       2022 年上半年质
     姓名              职务
                                         (股)           (%)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刘兴胜        制人、董事长、总           11,953,376        13.29            无
               经理
 Chung-en
               董事、副总经理                       -              -         无
 Zah
 田野          董事、副总经理                  98,000        0.11            无
 王东辉        董事                        5,969,128         6.64            无
 谢忱          董事                                 -              -         无
 赵建明        董事                                 -              -         无
 田阡          独立董事                             -              -         无
 张彦鹏        独立董事                             -              -         无
 王满仓        独立董事                             -              -         无
 张晖          监事会主席                           -              -         无
 赵博群        监事                                 -              -         无
 李旭          监事                                 -              -         无
 王晨光        监事                                 -              -         无
 吴迪          监事                                 -              -         无
 高雷          监事                                 -              -         无
 张雪峰        监事                                 -              -         无
 何妍          董事会秘书                           -              -         无
                合计                      18,020,504        20.03             -
     注: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财务总监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39),张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发布的
《关于由徐影女士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1),在公司未正式聘任
新的财务总监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由徐影女士代行财务总监职责。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暂未正式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

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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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铁                        黄亚颖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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