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新能:卓越新能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的公告2021-07-12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7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年产 10 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
投资金额:48,000 万元
资金来源:超募资金 34,918.73 万元,不足部分通过公司自筹或者自有
资金解决
本项目已经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管理风险、市场政策变化及
产能消化风险、技术风险、项目审批及政策风险等。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龙岩卓
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1 号)
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 42.9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7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700.3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0,089.62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4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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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
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总投资 投资额
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非
新罗区苏坂镇美山
1 粮)及年产 5 万吨天然脂肪 56,100 56,100
村集安中路 88 号
醇项目
新罗区龙州工业园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00 7,500
东宝工业集中区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10,000
合计 74,100 73,600
(二)超额募集资金(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 3,5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
偿还银行贷款。该事项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8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 2019-004 号公告和 2019-005 号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9.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031
号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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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
意使用 1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非粮)及
年产 5 万吨天然脂肪醇项目”进行追加投资,用于新增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生
产线项目。该事项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010 号公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为 34,918.73 万元,其中利息
1,929.11 万元。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使用计划概述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
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全部剩余超募资金 34,918.73 万元用于新建年产
10 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建设。
(二)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投资新建年产 10 万吨烃基生物柴油和年产 5 万吨丙二
醇项目。该事项经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008
号公告。
年产 10 万吨烃基生物柴油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地点及实施主体
建设地点:龙岩市新罗区苏坂镇美山村集安中路 88 号新罗生物精细化工产
业园
实施主体:公司
2、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将投资新建年产 10 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
3、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
4、项目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投资额为 48,000 万元,包括建设投资 40,717 万元,流动资金 7,283
万元;该项目预计使用超募资金 34,918.73 万元,不足部分通过公司自筹或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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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金解决。
(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1)符合公司战略规划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以废油脂资源生产生物柴油及深加工产品等方面的
技术研究开发,已成为国内技术领先、生产规模和出口规模最大的生物柴油生产
企业。公司未来将不断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海内外市场占有率。
该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2)有利于扩大生物柴油产能和丰富产品结构
我国酯基生物柴油经过将近 20 年的发展,已经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产品
质量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大规模出口欧洲市场。相对于酯基生物柴油,我
国烃基生物柴油生产尚处于起步阶段。
烃基生物柴油相较于酯基生物柴油产品,具有更好的低温流动性、更高十六
烷值、更优的氧化安定性等性能指标,能够更好的适应北欧寒冷的气候;烃基生
物柴油还可以通过深加工应用于航空燃油领域。公司通过实施该项目,有利于扩
大生物柴油产能和丰富产品结构,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3)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带给股东更好的回报
该项目预期收益良好,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给予股东更好的回报。
综上所述,公司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扩大生物柴油产能和丰富
产品结构并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具有其必要性。
2、可行性
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各国政府对生物柴油的重视程度逐渐提升,生物
柴油的产销量增长迅速,特别是以废油脂制取的生物柴油更具有市场竞争优势。
欧洲是生物柴油的主要消费市场。虽然我国尚未出台在柴油中强制添加生物柴油
政策,但随着我国 2030 碳达峰及 2060 碳中和目标的提出,生物柴油作为优质零
碳能源,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方向,又解决了地沟油等废油脂的无害化处
置和资源化利用的食品安全与环保问题,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公司作为具备我国政府行政许可的废动植物油收购资质企业,已建立了完善
的废动植物油收集供应网络,可以有力保障原料供应。公司生物柴油产品自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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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以来,由于质量优异、供货及时,已建立良好的销售网络和优质的客户资源。
该项目依托新罗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良好的基础建设优势,借助公司自主技
术积累,有可靠稳定的原料采购网络、广阔的市场需求和稳定的管理团队等条件
保证,该项目具备实施条件。
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实施该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四)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前期已就本次投资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论证,但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的风险。
1、生产规模扩大后导致的管理风险
该项目实施后,公司总体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员工数量的扩
张都将使得公司组织结构、管理体系日趋复杂,对公司现有的战略规划、制度建
设、营运管理、内部控制、研究开发、市场开拓等诸多方面均带来较大的挑战。
如果不能提高管理水平,则可能出现产品质量下降、人才流失、营销拓展不利等
风险,影响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壮大,导致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而引致的管理风
险。
2、市场政策变化及产能消化风险
欧盟的强制性添加标准以及相应的鼓励支持政策使得生物柴油在欧盟国家
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需求量稳步提升,是公司产品最主要的出口地。但未来若
因政治、技术进步等因素,欧盟调整生物柴油的添加政策,则存在市场供需实际
情况与预测值发生偏离的风险。
当前国际经济环境情形复杂,出于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各国的关
税和非关税等进出口相关政策也在不断进行调整。虽然由废油脂制成的生物柴油
受到欧盟等地的大力支持和发展,目前欧盟对生物柴油的需求缺口也较大,但仍
不能排除公司的主要贸易往来国出于贸易保护或其他需要,可能会构筑各种关税
或者非关税壁垒,限制公司产品流入当地市场。因此,若主要贸易往来国的进出
口政策变化,将会对公司产品的出口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项目产能的消化产生
影响。
此外,如果项目产品和主要原材料的实际价格与预测价格发生较大偏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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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供需出现较大变化,将影响到该项目的盈利水平。
3、技术风险
如果该项目采用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可行性与预测方案发生重
大变化,将导致生产能力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产品质量达不到预期要求
等。项目主要设备的选型与运行也影响设备性能,造成设备存在工艺性能达不到
要求和设备可靠性的风险。
公司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加强论证、做好技术咨询,选择好设计单位和设
备供货商,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审查把关,尽力将技术风险降至最低。
4、项目审批及政策风险
根据龙岩市龙雁组团建设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该项目相关说明,龙岩市新罗区
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园区产业发展主要以生物质燃料(生物柴油)及其衍生品加
工、油脂化工、化工新材料产业为主,相关下游产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等为辅的生物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并为公司该新建项目预留了相关建设土地。但
是本次投资所涉及的项目用地仍须通过招拍挂的出让方式进行,公司是否能够最
终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尚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本次投资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需办理相关资质许可和项目实
施规划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
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五)项目效益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测算,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5.89%(所得税后),预计投资回收期(所
得税后)7.3 年(含建设期 2 年),项目经济效益前景较好。
公司该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同时随着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全部剩余超募资 34,918.73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烃基生
物柴油生产线”,不足部分通过自筹或者自有资金解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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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
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事项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项目
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计
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卓越新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年产 10 万吨烃
基生物柴油生产线”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
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年产 10 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具有合理
性与必要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增强
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英大证券对卓越新能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建设“年产 10 万吨
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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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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