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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佰仁医疗:国信证券关于佰仁医疗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4-2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仁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佰仁医疗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5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
人民币 23.68 元,应募集资金人民币 56,83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
人民币 6,234.9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0,597.04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110ZC024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597.04 万元,其
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347.62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额(万元)         额(万元)


                                    1
  1     昌平新城东区佰仁医疗二期建设项目   32,249.42        2,841.83
  2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4,600.00
                  总计                     45,249.42       17,441.83

      三、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的具体情况
      1、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
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
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5,347.62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1,6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2%。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关于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
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
行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3、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2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
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并通过了董事
会审议,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
的审议及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文件,并
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


                                   3
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杨涛              王水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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