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道通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1-05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
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75.0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924.94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在披露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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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结合经营发展规划,把握汽车行业变革的机遇,同时也为了支撑研发成果快速落
地,公司拟将“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道通
科技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道通科技新能源产品研发项目”。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 项目达到预
项目投资总额 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定可使用状
(万元) (万元)
(万元) 态日期
道通科技西安研
34,265.44 34,265.44 8,574.90 2023 年
发中心建设项目
道通科技新能源
21,344.20 21,344.20 0 2023 年
产品研发项目
汽车智能诊断云
2021 年 12
服务平台建设项 9,390.98 9,390.98 4,441.10
月
目
合计 65,000.62 65,000.62 13,016.0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公司充分考虑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现将“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进行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 延期后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
1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3 月
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 2020 年 1 月“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开始,新冠疫情
反复,公司积极配合和响应疫情防控政策,导致本项目研发人员的招聘、到岗均
受到一定影响,部分研发工作仅能通过远程协作实现,因此本项目总体研发工时
未达预期、实施进度滞后。2021 年末西安出现新一轮疫情,出于审慎考虑,公
司对本募投项目进行延期,预计 2022 年 3 月底前达到可使用状态。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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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
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2 年 3 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
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属于募投项目的
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
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
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
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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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中信证券对道通科技本次审议的部分募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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