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集芯:英集芯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16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丽
萍女士召集并主持,召集人在会议上对本次紧急会议做出说明,全体监事无异议,
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参会监事 5 名。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情况进行核查,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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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
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3.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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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日确定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
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并
同意以 9.1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1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6.6649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2-045)。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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