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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锐股份:新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30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查相关文件资料后,现就公司拟在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收购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收购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延展产业链
至石油领域,扩充产品品类和技术体系,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
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收购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具备证券从业资
格,资产评估机构与有关交易各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资产评估机
构具有独立性。本次收购的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
以确保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
公司收购湖北江汉石油仪器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项表示认可,同意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铭、孙晓彦、周余俊
                                                         2022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