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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蓝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7-2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蓝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对中科蓝讯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
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8 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1.66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274,98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以及其他发
行费用共计 16,057.24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58,922.76 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出具了《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3-63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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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             41,549.40         41,549.40 中科蓝讯
  2        物联网芯片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8,790.54         18,790.54 中科蓝讯
  3      Wi-Fi 蓝牙一体化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4,430.20         24,430.20 中科蓝讯
  4           中科蓝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4,835.08         24,835.08 中科蓝讯
  5              发展与科技储备基金                50,000.00         50,000.00 中科蓝讯
                     合计                         159,605.22        159,605.2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安排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使用安排、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举有利于增强
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
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89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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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使用安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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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现金
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该等现
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将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深
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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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符合《监管指引第
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89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
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
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89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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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志伟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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