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洁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3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
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对《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
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
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苏勇、李建勇、李长宝、罗妍
2022年4月12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苏 勇
2022 年 4 月 12 日
(本页为《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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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勇
2022 年 4 月 12 日
(本页为《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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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宝
2022 年 4 月 12 日
(本页为《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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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妍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