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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益昌: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2021-05-22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
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的范围内进行调整。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于2021年3月23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新益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8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53.36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4.79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68.66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44,226.13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3-21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
见2021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益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4,226.13万元低于《深圳新益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项目计划使用
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55,198.73万元,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使用募
 序                        项目投资总    原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集资金投入金     实施主体
 号                            额        资金投入金额
                                                               额
      新益昌智能装备新建                                                  中山新益
 1                           43,095.08       31,095.08       28,376.08
      项目                                                                  昌
      新益昌研发中心建设
 2                           12,103.65       12,103.65       12,103.65      公司
      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3,746.40      公司
           合计              67,198.73       55,198.73       44,226.13        -


      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
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针
对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净额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相应的变更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
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是鉴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审批
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此事项的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无异
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