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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益昌: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6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2-049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秀西路锐明工业园 C8 栋
3F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7

普通股股东人数                                                      4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2,884,45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2,884,4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71.3618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1.361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
召集,董事长胡新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小环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序号                                                                        当选
                                                           (%)
         选举卢北京先生为公司
 1.01                                 72,732,970                     99.7921 是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比例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序号                      票数                    票数                       (%
                                         (%)              (%)      数
                                                                              )
         选举卢北京先生
 1.01    为公司第二届董   2,061,595      93.1551      /          /       /          /
         事会独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梦玥、李程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