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硕世生物: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1-01-06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1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苇渡一期医疗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苇渡一期”)、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
     波梅山保税港区苇渡二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苇渡二期”)、
     宁波独角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宁波独角兽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简称“独角兽投资”)分别持有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硕世生物”)1,980,000 股、659,400 股、1,320,000 股股份,
     占公司股份比例为 3.38%、1.12%、2.25%。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系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与独角兽投资受相同自然人屈晓鹏控制。上述三家企业具有一致行动
     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959,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7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三家合伙企业因自身业务需要,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三个月内(即 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 1,758,600 (含)股(若
     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该对该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即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44.42%,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独
     角兽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北京苇渡资本   5% 以 上 非 第 一         1,980,000         3.38%    IPO 前取得:1,980,000 股

                                                1
     管理有限公司     大股东
     -宁波苇渡一
     期医疗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北京苇渡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
                      5% 以 上 非 第 一
     税港区苇渡二                               659,400            1.12%     IPO 前取得:659,400 股
                      大股东
     期医疗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宁波独角兽创
                      5% 以 上 非 第 一
     业投资合伙企                             1,320,000            2.25%     IPO 前取得:1,320,000 股
                      大股东
     业(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苇渡一期医疗创业投          1,980,000             3.38%    同一自然人控制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苇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苇渡二
     第一组                                         659,400             1.12%    同一自然人控制
                期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宁波独角兽创业投资合伙企
                                                  1,320,000             2.25%    同一自然人控制
                业(有限合伙)
                            合计                  3,959,400             6.75%    —


                 注: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系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与独角兽投资受相同
            自然人屈晓鹏控制。上述三家企业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959,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75%。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原因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来源
北京苇渡资
本管理有限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公司-宁波
               不超过:     不超过: 过:586,200 股           2021/1/28~    按市场价                   自身业务发
苇渡一期医                                                                              IPO 前取得
               1,758,600 股 3.0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1/4/27      格                         展需要
疗创业投资
                                     过:1,172,400 股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北京苇渡资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1/1/28~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自身业务发
                                                        2
本管理有限     659,400 股   1.12%    过:586,200 股       2021/4/27     格                      展需要
公司-宁波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梅山保税港                           过: 659,400 股
区苇渡二期
医疗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宁波独角兽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创业投资合     不超过:     不超过: 过:586,200 股       2021/1/28~   按市场价                自身业务发
                                                                                   IPO 前取得
伙企业(有限   1,320,000 股 2.25%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1/4/27     格                      展需要
合伙)                               过:1,172,400 股
                 注:苇渡一期、苇渡二期、独角兽投资拟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竞
           价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宗交
           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合计减持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函
                 (1)苇渡一期、苇渡二期、宁波独角兽投资承诺:
                 鉴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世生物”)拟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苇渡一期、苇渡二期、宁波独角兽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硕世生物5%以上股份,承诺如下: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
           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100%;同时,在本企业作为合计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本企业将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发
           行人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3)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
           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

                                                  3
票的,承诺人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硕世生物并同意归硕世生物所有。如本企业
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硕世生物,则硕世生物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
本企业应上交硕世生物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苇渡一期、苇渡二期、宁波独角兽投资承诺:
     1)自硕世生物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本企
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硕世生物股份,也不由硕世生
物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减持硕世生物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者法律强制性规定减
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硕世生物股东大会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且违规减持硕世生物股票所得(以下
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硕世生物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硕世
生物,则硕世生物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硕世生物的违
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4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前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