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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泽达: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18  

                        证券代码:688555           证券简称:*ST 泽达     公告编号:2023-005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 1 号数源软件园 12
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普通股股东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9,998,79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9,998,7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8.1275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8.127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应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王晓亮因身体原因未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岚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暨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9,998,499 99.9992         300   0.0008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启动稳
         定股价措施暨
  1                       995,499 99.9699         300    0.0301       0      0.0000
         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玉佳、周子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