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孚能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88567 证券简称:孚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新收入准则实施问答及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涉及以前年
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新收入准则
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
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已结合实际情况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
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
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
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
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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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已在 2020 年年报中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
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二) 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不追溯调整
2020 年可比数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营业成本”项目中进行列示,
会对公司的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有影响,对于其他重要财务指标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
2、公司 2020 年和 2021 年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具体调整如下: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
2020年度利润表项目
销售费用 -1,054.73 -630.92
营业成本 1,054.73 630.92
2020年度现金流量表项目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67.97 1,467.9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67.97 -1,467.97
(2)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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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报表 母公司
项目 2020 年 12 累积影响金 2021 年 2020 年 12 累 积 影 响 2021 年
月 31 日 额(注) 1月1日 月 31 日 金额(注) 1 月 1 日
使用权资产 470.94 470.94 114.47 114.47
资产合计 470.94 470.94 114.47 114.47
一年内到期的非
8,066.00 298.71 8,364.71 8,066.00 114.47 8,180.47
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172.24 172.24
负债合计 8,066.00 470.94 8,536.94 8,066.00 114.47 8,180.47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
三、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
四、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
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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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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