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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能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5-1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能科技”、
“公司”或“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
2023年12月31日,负责孚能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
报告。

    一、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督导及完成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东吴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续督导制度,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
 划。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东吴证券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
                                              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利义务,并备案。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2021 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通过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等方式    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办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公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
                                              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1 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
                                              未发生按照有关规定需公开发表声明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的违法违规事项。
 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2021 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或相关当事人未发生违法违规、违背承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诺等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
 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1 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东吴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证券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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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督导及完成情况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承诺。
                                             2021 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核查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了公司的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理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公司有效执
规范等。
                                             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2021 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核查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
                                             了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
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公司有效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
                                             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2021 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督导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建立健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
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2021 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对公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     前审阅,详见“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
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     息披露审阅情况”。
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
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2021 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上市
                                           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分情况。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公司 2021 年 1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券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孚能科技(赣州)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事项的监管工
                                           作函》(上证科创公函[2021]0003 号)。
                                           孚能科技已回复上述监管工作函相关
                                           问题。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1 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行承诺的情况。
交易所报告。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2021 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未出现该等事项。
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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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督导及完成情况
 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
 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
                                              2021 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
                                              及相关主体不存在该等事项。
 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
 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东吴证券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16、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
 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021 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未发生该等事项。
 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
 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
 查的其他事项。
                                              东吴证券已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
 17、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   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符合要
                                              求。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2021 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孚能科技的信息披露进行
持续督导,审阅了持续督导期间内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监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以及
其他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切实履行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
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不存在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3
    无。

       四、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公司短期内无法盈利,经营亏损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2021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272.03 万元,公司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6,278.98 万元,公司处于亏损的经营
状态。

    虽然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与主要客户协商涨价、
多项降本增效措施落地,但如果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而公司对主要客户涨价不
能及时传导,或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
者停止与公司合作,而公司又不能及时开拓其他客户,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公司依然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经营亏损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应链保障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正极材料、
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和铝塑膜等。由于全球新能源汽车迅速发展,对动力电
池需求旺盛,从而推动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持续迅速上涨,公司预计 2022 年度,
公司原材料成本将维持在相对高位。

    公司已采取各类措施如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等缓解成本
上涨压力,保障电池材料供货稳定,但考虑到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公司
业务仍处于扩张阶段,整体规模目前相对较小,与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的议价
能力相对较弱。如果公司未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上涨、或出现供应短缺等
供应链保障问题,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
绩。

       2、与戴姆勒合作项目的风险

    戴姆勒是公司主要客户之一。2018 年末,公司与戴姆勒分别签署了合作协
                                     4
议,确定了长期合作关系,成为其动力电池供应商,上述项目对于公司未来的盈
利能力、经营业绩、市场地位、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均具有较大的影响,虽 2021 年
EVA2 和 MFA2 项目先后进入量产阶段,但不排除在后续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过
程中出现技术指标无法满足要求、产品质量瑕疵、生产无法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生产成本高于售价等情况的可能,进而导致双方的合作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或合
作终止。如果公司在未来无法完成后续产品的研发及批量供货,将可能导致公司
无法与戴姆勒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可能导致公司为戴姆勒相关项目的前期投入
出现损失、建设的生产线出现产能利用率偏低乃至闲置的情况。

    近年来,戴姆勒已开始在电动化方向下展开战略布局和投入。未来戴姆勒若
无法有效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由于其自身或客观原因减少或推迟采购,可能导
致公司未来的销售收入减少、部分生产线产能利用率偏低。在该等情况下,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及客户召回汽车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下游客户通常对产品质量有较高要求。
产品质量控制涉及环节多,管理难度大,并且容易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或无法事
先预见因素的影响,不排除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用不当及其他人为原因等导致
公司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进而影响经营业绩。如果由于动力电池系统各类问题而
导致汽车召回,可能导致公司承担召回费用。若公司前期计提的质保金不能够足
够覆盖召回费用时,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同时,召回事件可能会对公司
销售和品牌以及与其他客户的合作产生潜在不利影响。

    4、主要客户或主要车型生产计划波动风险

    动力电池系统在实现量产前,往往需要与整车厂进行较长时间的深度同步开
发,与整车厂存在深度绑定关系。动力电池生产企业的销售情况与合作的整车企
业的生产计划直接相关。而下游整车企业的整体生产计划乃至具体车型的生产计
划受宏观政策变化、市场风格转换、消费者偏好、配套供应商供应能力等多方面
因素的影响。因此,当公司主要客户或主要车型的生产计划受特定因素影响而发
生波动时,将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5
    5、新业务拓展风险

    2021 年度公司成立了储能事业部,该事业部初步开展了业务。公司虽在动
力电池行业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但在储能市场系新进者。公司的储能业务发展历
程较短,尚处于市场开拓阶段。拓展对公司相应的技术、运营、市场开发等能力
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业务开拓能否成功受到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变化以及竞
争状况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新业务的开拓可能不及预期或者遇到其他
不利因素,进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技术路线及产品单一的风险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多种技术路线,按照电池的
封装方式和形状,可以分为软包电池、方形电池、圆柱电池等;按照正极材料的
类型,主要分为三元材料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等。

    公司目前的技术路线主要为三元软包动力电池,正在积极开发磷酸铁锂、方
形等其他技术路线,在新产品上市以前,公司技术路线和产品线较为单一。如果
三元软包动力电池市场份额逐渐下降,且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开发推出与客户需求
相适应的新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7、产品技术迭代的风险

    近年来,动力电池行业整体的技术水平和工艺水平持续提升,电池能量密度、
工作温度范围、充电效率、安全性等性能持续改进。但是,目前动力电池的性能
水平仍然未能完全满足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需求,相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
仍在积极开展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的研究,包括固态电池、富锂锰基、钠离子电
池等。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仍为三元软包锂离子电池,如果未来动力电池技术发生
突破性变革使得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动力电池产品类型发生迭代,而公司未能及时
掌握新技术并将其应用于相关产品,则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

    8、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新技术、
新产品的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的先进性。核心技术人员对于动力电池企
                                   6
业保持自身的技术领先优势并进而提升自身的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报告期
内,公司存在技术人员离职的情况,预期未来不排除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
性。如果未来发生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且人才流失的空缺无法及时弥补,
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研发带来不利影响。

    9、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掌握了从原材料、电芯、电
池模组、电池管理系统、电池包系统、生产工艺及自动化生产设备的全产业链核
心技术。其中,电芯材料技术主要通过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向供应商输出。公司已
与相关供应商签署了保密协议,并通过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原材料物料编码管
理等方式,防止核心技术泄密。若供应商、公司员工等出现违约,或者公司核心
技术保密方式失效,则公司将面临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三) 财务风险

    1、资金压力较大风险

    2021 年期末,公司流动比率为 1.32,速动比率为 0.85,以上两个比率较年
初有所下降,但在同行业公司中处于平均水平。公司 2022 年将继续进行产能扩
张,因此面临资金压力。虽然公司已采取提高产品售价、收取客户预付款、与供
应商协商付款周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多种措施缓解压力,但如果以上措施
未按计划实施或实施后中断,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性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及无法收回的风险

    2021 年期末,公司经营性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科目)合计净额 183,710.5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2.49%。未来不排
除因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或者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后,经营性
应收款项过快增长,回款情况不佳甚至无法收回、以及应收商业承兑汇票、银行
承兑汇票无法兑付的风险。

    3、存货跌价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期末存货余额增加。2021 年期末,公司

                                   7
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余额较
期初增长 3,346.46 万元。公司当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系对镇江工厂一期、二
期在产能爬坡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以及赣州工厂的呆滞品、不良品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

    此外,随着动力电池技术的持续发展,相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仍在积极
开展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的研究,如未来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逐渐成熟并获得应
用,将导致公司未来面临技术迭代导致的存货跌价风险。如公司未来生产过程中
不良品增加,或者动力电池技术迭代可能导致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
险提高。

    同时如果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而公司对主要客户涨价不能及时传导,出现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将存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其他技术路线发展,导致三元电池市场份额下降风险

    自 2018 年到 2020 年间国内由于补贴政策的倾向性,三元电池市场占比一直
高于磷酸铁锂电池,而 2020 年得益于技术迭代以及成本优势,且补贴退坡,车
企及电池企业给予不同定位车型配备不同动力电池,加之储能、两轮车等非动力
电池需求逐步提升,磷酸铁锂电池产销量大大提升。2021 年 7 月磷酸铁锂电池
装机量超过三元电池,磷酸铁锂电池凭借成本优势叠加能量密度改善的情况下,
或将进一步向三元应用领域渗透。在封装的技术路线上,由于国内多年的方形以
及圆柱技术的发展积累,导致软包市场份额逐年下降,国外市场过去一直以软包
技术路线为主,受国内市场影响,选择方形或者圆柱路线的车企愈来愈多。2021
年特斯拉发布 4680 大圆柱电池,在原先圆柱基础上进行技术迭代和机构创新,
拥有比原来更高的能量密度以及成组效率,且成本有望不断下降,因此,可能进
而挤压软包的市场份额,使竞争更为激烈。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新车型推出力度不断
加大,动力电池的下游需求持续增加。但是,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逐年退坡、补

                                   8
贴标准逐渐提高,使得动力电池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动力电池企业需要通
过降低产品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产品综合性能等多方面保证自身的竞争优势。
在此背景下,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3、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动力电池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行业竞争
趋于激烈。此外,随着外资动力电池企业及整车企业加速进入中国市场,国内动
力电池行业也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新车型
推出力度不断加大,动力电池的下游需求持续增加。但是,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
逐年退坡、补贴标准逐渐提高,使得动力电池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动力电
池企业需要通过降低产品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产品综合性能等多方面保证自身
的竞争优势。如公司不能积极开展创新研发,丰富产品线、提高产品质量,将难
以满足市场需求变化,在市场竞争中将面临众多竞争对手的威胁。

    (五)宏观经济环境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范围内传播,国内外情况仍较为严峻,在一定程度上
对新能源产业链造成负面影响。如果后续疫情反弹并出现进一步的恶化,可能会
导致如供需矛盾、供应链不畅及市场疲软等系统性风险。

    此外,欧洲地缘政治并不稳定而公司供应的部分车型的动力电池销售至欧洲
地区,且公司和 TOGG 集团在土耳其设立合资工厂。因此,全球疫情进一步恶
化或俄乌冲突升级,可能对宏观经济及公司业绩和产能扩张带来一定影响。

    五、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2021 年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六、主要财务数据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元)               3,500,076,221.91    1,119,652,306.75     212.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952,720,292.43    -331,004,259.32               /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262,789,805.73   -542,397,842.29               /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9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241,842.74        -943,857,818.04                 /
 (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增减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274,103,713.07     10,076,582,745.13           -7.96%
 (元)
 总资产(元)                 20,936,433,959.87     15,417,645,005.75           35.80%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9                 -0.35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89                 -0.35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18                 -0.57         不适用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88                 -3.98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3.09                 -6.52         不适用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 例                                               减少 17.74 个
                                            15.47              33.21
 (%)                                                                          百分点

    上述财务数据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一)营业收入变动原因

    2021 年度,收入较 2020 年度同期有大幅提升主要系:

    1、2020 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司收入较历年较低;

    2、公司 2021 年实现对戴姆勒 EVA2、MFA2 平台车型的批量交付,及公司
对广汽集团热销车型的供货。

    (二)业绩亏损原因

    2021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相比 2020 年度亏损扩大主要原因如下:

    1、受行业长期趋势及销售战略影响,公司动力电池 2021 年产品价格下降。
价格下降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带来:

    (1)动力电池行业技术迭代、制造工艺进步、补贴滑坡等因素综合导致动
力电池平均市场售价过去数年整体呈下降趋势。

    (2)2018 年至 2020 年,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等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呈
                                     10
下降趋势,公司前期基于当时原材料市场行情趋势与客户协商确定 2021 年产品
销售价格,定价较低。

    (3)公司为了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以较为优惠的价格深入合作。

    2、2021 年度,因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处于迅猛发展的新时期,动力电池原
材料需求上升,导致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均出现大幅上涨,材料成本增加,而由
于电池销售价格调整存在滞后性,年内产品价格未能随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趋势及
时上调。

    3、固定资产增加导致折旧费用提高,规模效应暂未充分显现。

    4、2021 年因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销售收入增长等因素,期间费用增加较多。

    5、为保持行业技术领先水平,公司历来重视产品、技术和工艺的研发,并
持续加大了研发投入力度,研发费用增加。

    6、2021 年公司产能爬坡过程中产生不良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导致当期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正主要系公司 2020 年收到的大额
票据在 2021 年度到期兑付,及收到了客户大额预付款所致。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动力电池行业二十年,是全球清洁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先行者。公司
已经在技术路线、自主创新、产品性能、客户资源、先进生产制造等方面积聚了
一定的竞争优势,具体表现为:

    (一)长期研发积累优势

    团队深耕动力电池行业二十年余年,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持续自主创新研
发能力。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国家智能制造试点
示范企业,承担 10 余项国家、省、市重要科技项目。公司研究院是“江西省新能
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企业技术中心”、“江西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工程技术研

                                   11
究中心”和“江西省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电池工程研究中心”。同时,公司已建立
起全球化的研发创新平台,境外研发基地位于美国硅谷和德国斯图加特。

    (二)领先产品性能优势

    公司产品具有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好、循环寿命长、低温性能优异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高镍三元软包的大批量生产,为全球第一批拥有此工艺技
术的电池企业。公司产品性能指标具体体现在:1、能量密度,公司目前能够量产
能量密度高达 285Wh/kg 的三元软包电芯,此技术在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2、安
全性能,公司动力电池产品具备高安全性能,积累了动力电池安全层面核心技术,
能够从材料、电芯、模组、电池包、热管理系统等多个层面把控电池的安全性能;
3、循环寿命、工作电压范围、工作温度范围,公司产品循环寿命高于行业平均
水平,公司产品成功通过了戴姆勒的产品认证,获得许多知名整车企业的认可。

    (三)前沿技术储备优势

    公司是全球三元软包动力电池的领军企业之一,是中国第一批实现量产三元
软包动力电池的企业。公司作为业内最早确立以三元化学体系及软包动力电池结
构为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方向的企业之一,在市场方向把握和技术路线判断方
面体现出较强的前瞻性。公司的核心技术团队目前针对未来锂电池发展的方向实
施多项前沿技术开发,公司在纯固态锂离子电池技术、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电芯
技术、新化学及电化学体系储能技术等领域不断取得技术突破,为满足未来新能
源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做好准备。同时,公司始终保持对锂离子动力电池前沿研究
领域的密切跟踪,能够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和技术革新方向。在“投产一代、储备
一代、开发一代”的技术研发思路下,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将技术储备产业化,
并储备了多项下一代动力电池核心技术。

    (四)优质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凭借技术领先性以及产品高性能等优势,获得国内外顶尖整车客户的认
可,连续获得客户长期订单的合作,充分展现公司产品在下游整车市场的竞争力,
不仅原客户加量订单支持,更有诸多其他潜在合作客户对接。

    2021 年,公司为戴姆勒 EVA2 和 MFA2 平台配套的产品先后下线并开始交

                                   12
付,并按照戴姆勒、北京奔驰的订单进行批量生产和供货,覆盖 EQS 和新款 EQA、
EQB 等多个车型。公司与广汽开展了多个平台及车型项目的合作,其中包括 Aion
V、Aion S plus 以及 Aion Y 等多款重点车型,双方合作有望拓展到广汽集团同
系车企以及关联车企。公司与戴姆勒和广汽合作是推进动力电池业务全球战略的
重要里程碑,有利于推动公司与其他国内外全球知名汽车生产厂商建立坚实的业
务关系。

    (五)先进生产制造优势

    公司具备先进的智能制造工艺,生产自动化程度和智能化程度较高。以及公
司通过持续不断更新迭代设备,提升生产效率和自动化程度,改善单体电芯产品
的一致性和良品率,确保公司产线在行业内具有核心竞争力。

    在电池生产设备开发方面,公司根据产品的生产要求向设备供应商提出设备
定制化需求,并与设备供应商深入合作,持续对设备进行改进升级,同时掌握与
设备相关的核心技术,与供应商共同提升设备工艺水平,进而提升公司的生产效
率和产品质量,降低公司整体的生产成本。

    在报告期内,公司在已有 17 项核心技术基础上新增 4 项核心技术,分别为
“330wh/kg 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技术”、“高比能快充锂离子电池技术”、“动力电
池热失控防护技术”及“800V 高电压动力电池技术”,目前均处在中试阶段。公司
其他核心技术“高比容量正极材料技术”、“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其制备技术”及
“先进粘结剂制备及应用技术”结合公司锂离子动力电池产品,在报告期内已进入
产业化阶段。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情况

    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发展,汽车动力电池行业也日益竞争激烈,技术领先是
保障公司行业地位领先必要因素之一。因此,公司历来重视研发创新。本年度公
司不仅在高镍三元、中镍高电压等原有路线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同时积极涉足新
领域,例如磷酸铁锂储能电池路线和方形包装形式产品的研发。基于以上,公司
2021 年度研发投入总额 54,152.7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5.62%。

                                    13
       (二)研发进展

    截至目前,公司主要拥有 22 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涵盖高能量密度电池、
固态电池开发、新一代通用 BMS 系统开发、储能电池开发等在研项目。

    公司秉持“投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的技术开发思路,通过自主研
发及外部合作,采用国际化技术开发机制,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保持技术持续领
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 157 项,其中发明专利 38
项。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孚能科技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新能源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及整车电池系
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提供动力电池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所从事业务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4,133,93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90 元。募集资
金总额 340,472.9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2,450.73 万元。上
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378085_B01 号验资报告。上述
募集资金存放于孚能科技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
                                        2020 年 7 月 10
       银行名称          账号                             12 月 31 日余    存储方式
                                        日初始存放金额
                                                               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
                   503010100100268000        164,061.48           88.84      活期
 限公司赣州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海淀    321230100100331162        164,061.48          925.80      活期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
                   403710100100355180                 -       37,983.60      活期
 限公司镇江分行
                                        14
                                                           截至 2021 年
                                         2020 年 7 月 10
     银行名称               账号                           12 月 31 日余     存储方式
                                         日初始存放金额
                                                                额
      营业部
 中国银行镇江大
                         466374775181                  -       27,625.80          活期
     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镇
                    10320201040231695                  -       26,375.00          活期
   江新区支行
                                                                             理财产品
 招商银行镇江新
                     612900575710704                   -          410.45     专用结算
     区支行
                                                                               账户
                                                                             理财产品
 交通银行镇江大     381006710011000095
                                                       -        9,701.77     专用结算
     港支行                180
                                                                               账户
                  合计                        328,122.96      103,111.26
注 1: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 328,122.96 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322,450.73 万元存在差
异,差异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注 2:表格中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3,111.26 万元(含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人民币 7,058.37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22,450.73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128,274.48
    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45,000.0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53,123.3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净额                            7,058.37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03,111.26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906 号)。
                                         15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Farasis Energy (Asia Pacific)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孚能”)直接持有公司
22.68%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21 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YU WANG(王瑀)及 Keith 共同通过香港孚能、赣州博创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赣州精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孚济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赣州孚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 24.52%
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21 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质押或冻结等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陈利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其通过赣州裕润科能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3,421,042 股由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变为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持股数未发生质押、冻结或减持等情况。其余董监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综上所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2021 年度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东吴证券就如下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孚能科技
(赣州)股份有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问
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1】0104),公司就函件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
真的回复,相关回复情况详见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孚能科技(赣州)
股份有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
回复。东吴证券对函件中需要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详情参
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
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核查意
见。

    2、2021 年 11 月 24 日,东吴证券对孚能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
                                      16
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详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
意见。

    3、2021 年 12 月 12 日东吴证券对孚能科技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详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
(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2021 年 12 月 20 日,东吴证券对孚能科技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浮动抵押
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浮动抵押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除此之外,2021 年东吴证券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十三、其他事项

    东吴证券关于孚能科技 2021 年年度报告中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及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度客户结构变动、营业收入扩大但业绩持续亏损的原因

    1、客户结构变化的原因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主要客户为北汽集团、长城集团和上海锐镁等。2020
年和 2021 年主要客户包括广汽集团、戴姆勒、北京奔驰和江铃集团等。客户结
构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对北汽集团、长城集团、上海锐镁等客户销售
下降,主要系客户自身需求减少所致。

    (2)2020 年及 2021 年,公司对广汽集团、戴姆勒及北京奔驰、江铃集团、
等多个整车厂商销售增长,主要系经过前期拓展及订单积累,公司开始批量供货
所致。

                                   17
    2、业绩亏损的原因

    2021 年度,公司营业入相比 2020 年提升 212.60%,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相比 2020 年度亏损进一步扩大,主要
原因如下:

    (1)经过前期积累,公司多家整车厂客户的项目本年度进入批量生产阶段,
其中包括对重要客户戴姆勒 EQS 和新款 EQA、EQB 车型的供货。同时,广汽集
团等客户对公司的采购量亦显著增加。因此,公司 2021 年销售收入相比 2020 年
提升 212.60%。

    (2)受行业长期趋势及销售战略影响,公司动力电池 2021 年产品价格下降。
价格下降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带来:

    ①动力电池行业技术迭代、制造工艺进步、补贴滑坡等因素综合导致动力电
池平均市场售价过去数年整体呈下降趋势。

    ②公司前期基于 2018 年至 2020 年原材料市场行情趋势,与客户协商定价,
销售价格较低。2018 年至 2020 年,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等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
格呈下降趋势,公司前期基于当时原材料市场行情趋势与客户协商确定 2021 年
产品销售价格,定价较低。

    ③公司为了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以较为优惠的价格深入合作。对于公司重
点发展的新客户或者具有战略意义的大客户,为了促进客户的合作,公司会提供
一定的价格优惠。随着公司与客户日益密切合作,凭借良好的产品性能优势,增
强客户粘性,目前公司产品售价已回归正常。

    (3)2021 年度,因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处于迅猛发展的新时期,动力电池
原材料需求上升,导致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均出现大幅上涨,材料成本增加,而
由于电池销售价格调整存在滞后性,年内产品价格未能随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趋势
及时上调。2022 年公司已和主要客户就产品售价进行调整。

    (4)固定资产增加导致折旧费用提高,规模效应暂未充分显现。2021 年公
司镇江一期和二期工厂先后转为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新产线设备投资额较大,带
来折旧费用增加,且由于爬坡等原因,产能尚未完全释放,规模效应暂未充分显
                                   18
现。

    (5)2021 年因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销售收入增长等因素,期间费用增加较
多。本年度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长,计提的质保金较 2020 年度增加;为进一步
培养和吸引人才,公司当期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股份支付费用增加;
为推进公司镇江二期和三期生产基地建设,资本支出较多,银行存款减少,因此
利息收入较 2020 年降低。

    (6)为保持行业技术领先水平,公司历来重视产品、技术和工艺的研发,
并持续加大了研发投入力度。2021 年公司在固态电池、热失控管理、储能等领域
投入较大研发力度,带来研发费用的增加。

    (7)2021 年公司产能爬坡过程中产生不良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等,导致当
期资产减值损失增加。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 2021 年业绩亏损,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改善经营业绩,
包括但不限于与主要客户协商涨价、多项降本增效措施落地;公司已与戴姆勒、
广汽集团等知名整车厂商进入深度合作,2022 年公司在手订单充足,一季度公
司已实现收入 152,941.16 万元,同比增长 317.09%,并且公司毛利率已得到改善;
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国家大力推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而锂离子动力
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新能源汽车行业目前处在快速发展期。因此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如果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而公司对主要
客户涨价不能及时传导,或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减少对公司产品
的采购,或者停止与公司合作,而公司又不能及时开拓其他客户,将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依然存在短期内无法盈利,经营亏损进一步扩大的风
险。

       (二)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孚能科技 2021 年底应收账款余额为 159,195.8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5.48%。其中对上海锐镁应收 14,536.38 万元。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加主要系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对主要客户批量供货,收入增加,从而带来期末应收账款增
加。

                                    19
    2021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期末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计提比     账面价值(元)
                    金额(元)                     金额(元)
                                     (%)                             例(%)
 按单项计提坏
                   164,303,014.80    10.32     119,057,858.40          72.46      45,245,156.40
 账准备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
                   164,303,014.80    10.32     119,057,858.40          72.46      45,245,156.40
 单项
 按组合计提坏
                  1,427,655,854.99   89.68          1,302,338.40         0.09   1,426,353,516.59
 账准备
 其中:
 组合 1:信用评
                   763,924,136.55    47.99          1,045,586.29         0.14    762,878,550.26
 级组合
 组合 2:账龄组
                   663,731,718.44    41.69            256,752.11         0.04    663,474,966.33
 合
     合计         1,591,958,869.79   100.00        120,360,196.80        7.56   1,471,598,672.99


    2021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期末余额为 12,036.02d 万元,其中单项计
提坏账金额较大主要是对上海锐镁进行单项计提 11,451.87 万元。公司 2021 年应
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

    除应收上海锐镁账款之外,截至 2021 年末,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大多为
知名整车厂商,应收账款不得回收的信用风险较小。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

    孚能科技 2021 年底存货余额为 300,662.4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4.36%。
存货余额较大主要系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产能释放,带来原材料备货、库存
商品等增加。

    2021 年度公司存货跌价计提充分,具体情况如下:

                                                   期末余额(元)
      项目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约成本减值准备
 原材料                  449,491,140.17                                          449,491,140.17
 在产品                  545,498,000.01                     860,649.61           544,637,350.40


                                              20
                                              期末余额(元)
     项目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约成本减值准备
 库存商品          1,941,889,070.38               151,020,355.36    1,790,868,715.02
 周转材料                3,864,651.66                                   3,864,651.66
 委托加工物资            9,846,451.47                                   9,846,451.47
 合同履约成本           56,034,643.50                                 56,034,643.50
      合计            3,006,623,957.19             151,881,004.97   2,854,742,952.22


    (四)产品质量保证金计提的完整性

    2021 年孚能科技按公司提供质保服务产品的销售收入的 3%计提质量保证
金,共计提金额 6,880.31 万元。计提充足、完整。2021 年北汽及长城汽车存在
召回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北汽召回情况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发布的《北汽新能源汽车常
州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统称:
“北汽”)召回 EX360 和 EU400 纯电动汽车》公告显示,此次北汽产品存在安全
隐患的技术原因为:“部分车辆动力电池系统的一致性差异,在高温环境下长期
连续频繁快充,可能导致个别单体电池电芯性能劣化,极端情况下引发偶发失效,
引起动力电池起火风险。”

    上述公告中的“车辆动力电池系统的一致性差异”具体指的是 BMS 软件控
制策略与动力电池性能不匹配,因此在长期连续频繁快充后导致电池性能下降,
极端情况下可能引发动力电池热失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车辆所装载的电池系统(产品),为本公司负责组装集成的电池系
统,上述两款电池系统仅供于北汽使用,且该电池系统所涉及的车型均已在召回
范围内。根据公司与客户此前协议的约定,公司将承担召回的费用。本次召回相
关费用预计在人民币 3000 万~5000 万元之间,由公司前期计提的质保金承担,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质保金余额 12,518.18 万元,公司质保金计提充足,可以履盖
本次召回的维修费用,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1
    2、长城汽车召回情况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发布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召回部分欧拉 IQ 电动汽车》公告显示,此次长城汽车召回欧拉 IQ 电动汽车
的原因为:“车辆搭载的部分动力电池的一致性与 BMS 软件控制策略存在匹配
差异。长期连续频繁快充后,电池性能下降,极端情况下可能发生动力电池热失
控,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部分车辆动力电池系统的一致性差异,在高温环境下
长期连续频繁快充,可能导致个别单体电池电芯性能劣化,极端情况下引发偶发
失效,引起动力电池起火风险。

    公司仅供应了长城汽车欧拉 IQ 电动汽车所搭载的模组,未向其销售 BMS 软
件控制策略,公司不负责模组装配成电池包的过程及 BMS 软件编写和接入安装
工作。公司对此召回事件高度重视,本着与客户长期友好合作的原则,将积极配
合协助客户相关召回工作。本次召回,未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021 年公司对主要客户进行批量供货,实现营业收入 350,007.62 万元,同
比增长 212.60%,公司质保金计提充足,上述召回事项未对孚能科技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2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沈晓舟                      张东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