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能科技:孚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21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
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及现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有关文件后,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关于为间接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海外业务
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梁振兴、彭晓洁、傅穹、张丽娜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