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皖仪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7-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皖
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皖仪科技拟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4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5.50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1,677.00 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5,846.76 万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45,830.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容诚
验字[2020]230Z010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7 月 2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               20,621.56               20,621.56
   2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5,929.23               21,360.40
               合计                           46,550.79               41,981.96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
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
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
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
投资收益受到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主要受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市场波动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
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
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
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
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
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
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1.公司在保证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
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
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
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
期为自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建                  成   鑫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