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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柯林: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4-2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柯林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柯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杭州柯林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柯
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7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97.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732.4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
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7,612.29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9,120.11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46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9,120.11 万元,低于拟投入的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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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金额 51,277.57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电力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项目     35,846.57           35,419.48         28,620.1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53.00          9,858.09          4,500.00

 3      补充营运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合计                     51,799.57           51,277.57         39,120.11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
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
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 35,000 万元)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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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
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
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
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
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
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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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
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
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杭州柯林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已制订风险控制措施,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杭州柯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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