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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极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9  

                                         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作为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
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负责审慎的态度,对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及数量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行权
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
们同意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行权价格及数量。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查候选人的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出任公司董事的任
职资格,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且提名、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钟波先生、肖适先生、刘帅先生、
薛晓良先生、尹蕾先生、干胜道先生、朱晓蕊女士、芮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以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
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确认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意见如
下:

   经审阅,《关于确认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完善公司董事的薪酬分配,使公司董
事更好地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以切实维护
公司与股东的权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干胜道、芮斌、朱晓蕊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