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10-2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倍轻松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5 号),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41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2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2,234,000.00 元,扣除承销
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63,323,585.91 元后,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910,414.09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全部到位,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1】3-43 号验资报
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调整前为 49,673.10 万元,根
1
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91.04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
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集资金(万元) 集资金(万元)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7,862.02 27,862.02 15,089.96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801.08 8,801.08 8,801.08
3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5,010.00 5,010.00 4,000.00
4 补充营运资金 8,000.00 8,000.00 8,000.00
合 计 49,673.10 49,673.10 35,891.04
为加快项目建设以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在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实施上述项目,待
本次资金到位后,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已投入使用的自筹
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具体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539 号)。根据该报告,
截至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为 5,364.9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总投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 自筹资金实际投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集资金(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7,862.02 15,089.96 4,354.83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801.08 8,801.08 652.68
3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5,010.00 4,000.00 357.43
4 补充营运资金 8,000.00 8,000.00 -
2
合 计 49,673.10 35,891.04 5,364.94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5,364.94
万元。
四、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深圳市倍轻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
了天健审〔2021〕3-539号鉴证报告,认为:倍轻松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倍轻松股份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364.9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翟平平、顿忠清核查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的董
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意见文件、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通过上述核查,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倍轻松独立董事已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倍轻松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倍轻松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
3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4、倍轻松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倍轻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翟平平 顿忠清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